浙江省林长制机制创新典型案例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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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林长制机制创新十大典型案例公布,杭州市、温州市2个设区市和东阳市、安吉县、庆元县、临安区、景宁县、定海区、新昌县、衢江区8个县(市、区)入选。 此次典型案例评选,重点聚焦全省各地在强化林长履职、优化部门协作、深化源头治理、完善考核激励、鼓励社会参与等五个方面的机制创新实践。 在强化履职方面,温州市总林长部署推动国际湿地城市创建,新增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2处,温州市获省人民政府推荐作为第三批国际湿地城市提名城市。新昌县总林长挂帅共创共富专班,编制实施《新昌县绿色共富产业发展建设项目(低效林改造)总体规划》,签约流转低效林9万余亩,集体经营性收入增加2200余万元,农户增收1883万元。 在优化协作方面,杭州市林长办、河长办、田长办、检察院联合印发《杭州市“林长+河湖长+田长+检察长”四长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林长+田长”试点经验获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文光批示肯定,“林长+检察长”打击涉林违法案件30余件,“林长+河长”开展河湖管护活动150余次。庆元县深化“林长+警长”协作机制,首创“绿野寻踪”非法狩猎预警模型,推送预警信息55条,预防违法案件30余起,案件数量同比下降43.6%,被公安部发文列为全国推广项目。 在源头治理方面,东阳市恢复乡镇林业站18个,增挂林长办牌子,落实人员编制45名;持续推进林业工作站标准化建设,设立林长综合调度指挥室,推行“六站(办)合一”集中办公模式。安吉县以村级林长为主体,组建毛竹股份制专业合作社,推动119个行政村4.75万户林农84.3万亩竹林资源入股;创新开发全国首个竹林碳汇数字应用场景,完成首批资金发放,实现村均增收100万元,户均增收8000余元。 在考核激励方面,东阳市创新《东阳市森林湿地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根据举报线索查实森林湿地违法行为,并对违法主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给予举报人罚款金额1%的奖励,收到举报信息176条,相关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制止并办理补批手续。衢江区对护林员实行“基本劳务报酬+绩效考核奖金”奖惩分配制度,日常考核积分实时更新公示,年终考核依据累计积分设置“三林奖”,在护林员APP上增设晾晒榜单,营造争先创优的护林氛围。 在社会参与方面,景宁县创新推出“百名林长说林长制”主题大讨论400余人次,同步推送《一图读懂林长制》及“林长说”评论;畅通“两山”转化路径,与国开行合作投资43亿元盘活森林资源,设立兴村富民基金10亿元,实现村集体年保底分红1600万元。临安区创新人大监督机制,重点评议林长(警长)履职尽责情况,累计评议三级林长(警长)362人,会前巡查发现交办问题405条,会中专题询问问题619条,会后交办意见建议285条,测评满意度90.8%。 2024年,浙江省林长办将继续聚焦中心大局,围绕落实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为核心,持续深化林长引领、智治赋能、夯实基础、考核激励等方面机制创新,不断推动林长制工作推深做实。 (局森林资源管理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