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绿水青山”求得“金山银山”
——访浙江省衢州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元玮
浙江省衢州市近年按照“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特色产业优势,依靠‘绿水青山’求得‘金山银山’”要求,以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为抓手,坚持“三绿”并举、“四库”联动,不断拓宽“两山”转化通道,推动建设生态林业、富民林业、人文林业。
为打造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山区林区共同富裕示范样板,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衢州市开展了哪些创新探索?取得了哪些新成效?日前,《中国绿色时报》专访了衢州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元玮。
《中国绿色时报》:近年来,衢州市围绕“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进一步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现代化产业体系逐步成型。请问在打造林业现代化产业体系方面,衢州市有哪些部署?
徐元玮:立足区域功能定位、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衢州市集群式推进全链条产业转型升级,初步构建了“132”林业产业发展体系,即以龙游竹加工和江山木门为核心,辐射带动发展1个四百亿竹木加工产业;以“双柚”、油茶、茶叶3个具有鲜明特色的地方土特产为重点,着力培育三大百亿产业;以森林康养、林下经济为主导,辐射全市域发展两大特色产业集群。
同时,通过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创新林产品产销模式等手段,打出一套接二连三、三产融合的产业振兴组合拳。目前,全市在册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超2200个,经营面积超100万亩,林业总产值达到460亿元。林区农民人均林业收入8772元,年均增长8%以上。
《中国绿色时报》:投入不足困扰集体林高质量发展,对于解决“钱从哪里来”问题,请问衢州市有哪些举措?
徐元玮:“钱从哪里来”,是深化集体林改最基础的问题,也是最根本的问题。近年来,衢州市合理统筹资源要素和林地流转规模时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全市吸引各类主体投资林业金额突破230亿元。
衢州市建立“中央补一点、地方出一点、银行贷一点、市场筹一点”项目工作机制,先后争取到中央财政示范奖补项目2个、国储林项目2个、省级林业共富项目6个,累计获得中央补助资金5.5亿元、省级专项资金1.6亿元、金融机构授信贷款16.5亿元,市级财政再统筹专项资金4500余万元。
紧扣全产业链发展土地要素需求,衢州市推动林地现状、区位特点、周边劳动力等关键要素落地上图,开展林业规模经营区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打造产权清晰、规模适度、年限合理、设施完善的林业标准地。目前,柯城区林下空间标准地、龙游县竹材初深产业标准地、江山市油茶标准地已初步成型,合计规模达1.5万亩。
同时,衢州市创新融资租赁模式,鼓励以“双柚”、油茶等林业优质资产作为融资租赁物,先转让、后返租、再回购,降低金融信贷风险、解决主体融资需求。如常山县两山合作社出资收购柚香谷公司7000余亩“双柚”基地,以固定收益率测算租金返租企业,并约定3年后回购,解决企业扩产融资需求。
《中国绿色时报》:前面您提到,“市场筹一点”是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举措之一。在吸引资本上山入林、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衢州市进行了哪些探索?成效如何?
徐元玮:衢州市主要从权益保护、金融支撑、服务保障等“软环境”提升上着手,不断优化林业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是加强经营主体林权权益保护。重点完善林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基础制度,加快制定和实行林业标准地指标体系和认定办法,实现规范合同文本使用率30%以上。
二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出台珍贵用材林、林下中药材等林业特色产业财政补助政策,每年安排3000万元的“大三农”专项扶持资金扶持油茶、“双柚”、茶叶等三大百亿产业。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创新油茶、茶叶低温气象指数险,毛竹价格指数险,森林碳汇遥感指数险等特色保险产品。2023年,全市政策性保险参保面积475.67万亩、特色保险参保面积5.28万亩,总保额26.3亿元。
三是加强社会化服务保障。以常山油茶林事服务中心为试点,探索建立市场化的区域性林事服务中心,推广林业科技“四联”帮扶机制,推进“机械强林”和数字化建设,重点探索油茶产业智慧农业装备项目(采摘机器人)。全市已组建林业科技“四联”结对帮扶小组16个,研究论证油茶产业智慧农业装备项目(采摘机器人)。
《中国绿色时报》:制度创新是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调解的基础。请问衢州市围绕放活集体林地经营权,有哪些制度创新?
徐元玮:衢州市重点聚焦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一是国资参与,搭建林权收储平台。以国资为主体组建林权收储平台,开展林权收储、林权抵押贷款担保、林权评估等林事综合服务,通过入股、托管、合作等方式推动集体林权有效整合,实现适度规模化经营。目前,6个县(市、区)林权流转收储平台依托国储林、中央油茶等项目累计完成林权流转收储60宗、面积4.3万亩。
二是股份合作,探索利益联结机制。重点探索“企业+集体+农户”等利益联结机制,创新林地经营权“二次入股”模式,即村组集体和个人的林地经营权折资入股到村级林业专业合作社,再由合作社入股到经营主体,实现“一地生三金”。以60亩山林为标准,开化县池淮镇石门村林农通过“二次入股”,家庭年收入可提高至10万元以上,与传统流转模式相比,收益提高5倍。
三是共建共享,实现林权分类多元受益。立足“三权分置”,进一步细分保护地役权、林下空间开发权、林业碳汇开发权等林地经营权益,方便流转主体根据实际需求流转特定权益,节约林地流转成本,林农可同时享受流转收益、林木收益、分红收益等多种收益。如衢江区岭洋乡村经济合作社将全村林下空间权统一流转用于发展林下经济和碳汇,林农不仅仍享有林木采伐、公益林补助等收益,还可额外获得林下经济和碳汇收益分红和租金收益,村民人均年增收1000元以上。
(王小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