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林场积极开展不动产产权证办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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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长兴县林场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强村富民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不动产产权证办理工作。 长兴县林场地处浙江省北端,位于浙、苏、皖三省交界处,下辖15个营林区,经营总面积7.56万亩。由于林区面积大,与村集体土地相邻较多,导致不动产产权证办理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复杂、矛盾点多的特点。长兴县林场工作人员针对以上问题,多次与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对接,制定了攻坚克难的工作方案,准备先难后易,分林区逐步推进不动产产权证办理工作。 截至目前,长兴县林场已对长兴县泗安镇逃牛岭林区、木龙岕林区、赵家洼林区地块完成内外业权籍调查,通过全面梳理林场发展历史,核实林场四至、界址点和实际面积,已与相邻村集体对接确认界线无误,预计今年年底完成不动产产权证办理。 长兴县林场将总结国有林场不动产产权证办理经验,为接下来高效高质量完成不动产产权证办理夯实基础。 (长兴县林业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