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关于对2025年省林业推进共同富裕试点任务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20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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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资环〔2023〕49号)《2025年浙江省林业推进共同富裕试点任务申报指南》(浙林规〔2024〕37号)等规定,经过申报和评审等程序,现将通过评审的景宁县等12个省林业推进共同富裕试点任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任务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局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护,并对异议情况进行核查。

联系电话:局规财处   联系电话:0571-87399033

     局直属机关纪委   联系电话:0571-87399297

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路226号(310020)


浙江省林业局

2024年11月20日


2025年省林业推进共同富裕试点任务名单

任务类型

市县名

任务名称

林业共同富裕试点县

景宁县

景宁县林业共同富裕试点县

安吉县

安吉县林业共同富裕试点县

常山县

常山县林业共同富裕试点县

林业共同富裕综合体

松阳县

松阳县象溪镇“江南药谷”林业共同富裕综合体

兰溪市

兰溪市横溪镇林业共富综合体

龙泉市

龙泉市屏南镇林业共同富裕综合体

永康市

永康市舟山镇林业共同富裕综合体

云和县

云和县重河湾林业共同富裕综合体

瑞安市

瑞安市芳庄乡森林康养林业共同富裕综合体

苍南县

苍南县矾山镇林业共同富裕综合体

金东区

金东区澧浦镇花木共富产业园林业共同富裕综合体

洞头区

洞头区北岙街道林业共同富裕综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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