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苗木市场秩序,有效防控检疫性病虫害传播蔓延,保护林业用苗生产安全及消费者利益,莲都区切实加强林草种苗质量监管,严查生产销售假劣林草种苗行为,确保良种壮苗供应。
一是开展林草种苗质量抽检工作。以造林使用的苗木和苗木生产企业为重点对象,组织林业技术人员前往联城街道火迹更新基地、处州苗圃、油茶造林基地等开展林草种苗质量抽检工作。按照国家及地方造林质量标准,对已种植林木种苗质量、植物检疫及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标签等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总共检查8个批次,计400余株,检查总体情况良好。
二是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根据“双随机”工作要求,集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强化“两证一签”管理,随机抽取1家种苗经营户,采用实地+书面检查方式,对抽中的对象严格对照检查清单,检查是否按照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等情况。共抽取执法人员4人次,抽查丽水市莲都区敏河苗木场,未发现违反安全生产问题,通过“掌上执法”系统录入检查记录表,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
三是强化种苗行业安全日常监管。召集莲都区花卉协会等相关部门召开政企恳谈会,就莲都区种苗工作开展情况及当前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会议要求区花卉协会要起到带头作用,带领种植户规范经营,共同推进种苗行业持续发展。组织林业专业人员走访处州种苗、润生苔藓、欣田苗木、联济油茶等种苗基地,现场指导苗木种植相关技术,确保苗木健康安全生长。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要求施工人员配备安全生产工具,根据气候条件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任务,及时更新和维护作业设备,按相关规范施工作业,牢守安全生产底线。
(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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