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深化集体林改助推国有林场创新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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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西省宜春市国有林场紧紧围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聚焦探索合作经营模式、发挥森林可持续经营示范带动、创新收益分配激励机制、促进林地适度规模经营等4项举措,助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走深走实,全市26个国有林场呈现新面貌。 聚焦联农助农,焕发集体山林新活力。宜春市国有林场采取租赁、参股、合作等方式,流转林农林地经营权,形成“国有林场+”共建模式,联营带动面积35.318万亩,带动农户10多万人次,创造了更多就业岗位。铜鼓县花山生态公益型林场通过“林场+合作社+林农”“林场+收储集体林基地+林农”“林场+企业+林农”等方式,建成一批林下黄精种植示范基地,带动林场改制职工、周边村民300余人就业,年人均劳务收入5000元以上。樟树市试验林场运用“林场+合作社+林农”发展模式,新建苗木基地200亩、提升改建400亩,示范带动本地东塘村、沽塘村、堆上村等,帮扶种植苗木1000多亩,带动周边600多人就业。 聚焦主责主业,打造资源培育新标杆。宜春市国有林场积极推进场外造林,完成面积6万余亩;全力做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工作,完成面积3.94万亩。同时,依托低产低效林改造、珍稀林木培育和森林中药材种植等项目,构建了一批建设标准高、产出效益好、示范带动广的示范基地,为区域林业可持续发展树立了典范。宜丰县采育联合林场、万载县森工林场利用专债资金大力实施场外造林,完成面积3.57万亩,打造市级造林绿化示范点9个,面积2700余亩。袁州区生态林场、靖安县生态公益林场以“调结构、提质量、增碳汇”为主攻方向,鼓励各经营单位针对不同林分特征,在抚育模式、抚育强度、经营措施上大胆创新实践,森林经营水平得到明显改善。 聚焦机制创新,提振林场干事新动力。创建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适应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鼓励国有林场在确保生态建设任务的前提下盘活林场资源,提升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同时,改革现有的国有林场职工绩效考核办法,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激发职工工作积极性,营造林场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万载县林业局联合县财政局、人社局出台《万载县国有林场(企业)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暂行办法》,对传统经营和新增经营项目进行了明确界定。袁州区林业局联合区财政局、人社局出台了《关于宜春市袁州区生态林场差异化绩效管理激励机制实施方案(试行)》,鼓励林场将开展的第三方有偿服务、集体林权托管服务费、合作经营项目等利润纯收入与绩效工资挂钩。 聚焦规模经营,开拓林业金融新路径。探索林权收储模式,依托国有林场、国有涉林企业组建国有林权收储担保机构,撬动银行授信担保额度9.22亿元,采取赎买、租赁、转让、合作等方式,对林农经营意愿不高的碎片化林地等进行收储,解决林权分散、开发低效、经营困难等问题。目前,全市已收储林地23.49万亩。奉新县实行“收储+经营(造林)+融资+再收储+再经营(造林)+再融资”的循环滚动经营管理模式,成立奉新县林权收储林业有限公司,设立600万元林权担保基金,达成5800亩林地收储意向。 (黄嵘刚 漆海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