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制加法”为陕西汉中资源保护汇聚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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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法院办理的刘某某滥伐林木、蒋某某非法狩猎等案件,通过让被告人承担碳汇损失费用、劳务代偿、补植复绿等方式,修复受损的森林资源和生态空间,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日前,陕西汉中市林(山)长制办公室组织召开首次“林(山)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警长”协作机制联席会议。一项项通报交流的举措成效反映了汉中市纵深推进林长制、形成“林长制加法”效应、促进生态司法与森林资源保护同频同步同发展的具体行动。 汉中是陕西省林业大市,全市林地面积3045.47万亩、占国土面积74.9%,森林覆盖率63.79%,野生动植物丰富,是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秦岭的重要生态屏障。 为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汉中稳固构建市县镇村四级林(山)长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制度体系、考核体系,夯实部门协作机制,提升涉林问题统筹处置效能。市林(山)长制办公室先后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制定印发林(山)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等协作工作机制。 机制建立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化政检沟通协作,组织巡林100余次,挽回被损毁各类林地240.67亩,提起野生动物损害赔偿金127.98万元,督促清理影响森林生态各类固体废物207吨。汉中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处乱砍滥伐林木、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非法采矿等案件,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57件。公安机关以秦巴生态保护为主线,坚持常态化打击和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类涉生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共侦办涉生态领域刑事案件271起。 此外,汉中不断做实多领域协作交流,建立汉中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大熊猫国家公园跨区域保护等协作机制;成立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联盟,与陕川甘三地13家中院共同签署《环大熊猫国家公园司法协同保护协议》,在秦岭、汉江沿线建立秦岭“四宝”、汉江源等司法保护基地,设立9家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站;与毗邻的广元、宝鸡、陇南等地市签订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定期会商研判全市生态保护形势与问题。 汉中将持之以恒以林长制为统领,进一步加强与成员单位沟通联系,强化外部要素供给,合力解决林业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构建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联动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新局面,护卫汉中山美林绿。 (马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