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04年,浙江开始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20年间,先后12次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累计发放补偿资金220余亿元,惠及千家万户,让全省4445万亩公益林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绿色银行”。
公益林建设20年来,我们见证了生态与经济的双赢,感受到了绿色发展的强劲脉动,一幅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正在之江大地徐徐展开。这些成绩的背后,离不开全省上下久久为功、矢志不移的努力。在浙江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0周年之际,浙江省林业局、浙江省财政厅共同主办浙江公益林建设20周年成效展示活动。从即日起,将集中展示浙江省公益林建设十大优秀案例。
请观看视频,淳安公益林建设20年发展成效。
在浙江西部,淳安县以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自然资源,成为全省唯一的特别生态功能区。这里素有“八山半水分半田”之称,生态资源得天独厚,林业用地面积480.9万亩,森林面积494.03万亩,森林蓄积量3020.8万立方米,且均稳居全省之首,是浙江省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多年来,淳安县荣誉满载,先后荣获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全国第四届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县、全省首个林下经济产业示范县等多项荣誉称号。
自2004年实施公益林建设以来,淳安县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地走高质量发展战略之路。通过扩绿、兴绿、护绿多措并举,成功锚固绿色基底,厚植林业优势,全力打造林业生态强县。截至目前,淳安县拥有省级及以上公益林249.6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的51.9%,成为浙江省公益林面积最大的县,公益林生态总效益高达275.23亿元。
作者:余诗详
完善管理体系,夯实生态根基
早在20年前,淳安县就率先在全省开展巡山护林员组建试点,次年这一经验便在全省推广。2021年,淳安县更是成为全省首个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县级单位。通过构建县、乡(镇)、村、山场四级林长管理网格,创新性地推出“林区警长+技术林长”联动机制,实现了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管护的网格化、全覆盖。此外,淳安县还统一了国家级、省级、市级公益林的补偿标准,至2024年,全年补偿资金达到1.3亿元,每亩补偿50.5元,居全省最高水平。
作者:余诗详
创新金融模式,激发增收新活力
作为全省25个山区海岛县之一,淳安县经济基础相对薄弱。自2009年起,淳安县便以森林资源资产为抵押物,为“三农”融资开辟了全新路径。通过整合全县公益林资源,发放“消薄”质押贷款,每年为全县薄弱村集体带来超过3700万元的收入,平均每村每年增收约11万元,受益村覆盖面达100%。这一举措不仅实现了“资源变资金、资金变资产、村民变股东”的共赢格局,更推动了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增收。
推动多业融合发展,提升产业综合效益
淳安县积极探索森林资源的综合利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推出国家储备林项目4.0版本,深入挖掘普惠林业的潜力。以碳汇林、国储林为突破口,依托绿色金融和千岛湖生态旅游品牌优势,淳安县大力发展农林产品精深加工、森林康养旅游等第三产业,开启了“以湖兴县,以山富民”的双轮驱动发展战略。如今,淳安县成功入选全省首批林业推进共同富裕试点县,创新的“七有”林业标准地建设也入选全省改革试点,“淳安县创新‘标准地’配置拓宽‘两山’转化新路径研究”更是入选国家林草局的林业发展改革第五批典型案例。此外,淳安县通过成立森林碳汇管理局,积极布局林业碳汇项目,全面推进增汇试点县建设,并在全省首次实现了林地补充库指标异地交易,累计交易额达9.14亿元。
展望未来,淳安县将持续优化公益林布局,提高森林质量,努力将公益林和天然林建设成为物种丰富、功能稳定的森林群落。同时,探索建立公益林补偿标准适时调整机制,进一步加大生态惠民利民力度,让林农在绿水青山中收获更多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