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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开展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实施20周年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4-04-23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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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浙江省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实施20周年。4月19日,浦江县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实施2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在县文化广场举行,吸引了不少市民前往参加。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拉横幅、派发宣传单、摆放宣传展板、现场解答等形式,向来往市民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面对面向市民讲解生态公益林保护相关知识,切实让广大市民了解该县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实施20周年以来取得的成果和新成效。此次活动共发放了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咨询50余人次、宣传群众达300多人,营造了自觉保护生态公益林的良好氛围。

  据悉,自2004年起,浦江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林业生态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划定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51.09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56.04%。全县累计受益中央和省财政两级补偿资金2.03亿元,惠及林农7万户、21万人。经测算,浦江县公益林年涵养水源量19728.42万吨,减少土壤流失155.94万吨,吸收CO₂36.78万吨,释放O₂26.77万吨,合计发挥生态效益55.05亿元。

  下一步,浦江县将突出“生态补偿惠民、绿色生态共建、可持续发展思想”三个方面,聚焦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的薄弱环节及问题短板,推进浦江生态公益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浦江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