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海宁市林业局接盐官镇中新社区反馈,有市民在上班途中捡到一只受伤鸟。接报后,市林业局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对该鸟进行检查。经初步鉴定,该鸟为四声杜鹃,系“三有”保护动物。
经现场细致检查,工作人员发现该杜鹃体表无明显受伤痕迹,可能因碰撞或惊吓过度而造成无法飞行。工作人员随即与市民进行交接,将该受伤动物带回救护站进行检查。接下来,救护人员将对其进行人工饲养,待情况好转后再放飞大自然。
下一步,海宁市林业局将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夯实工作基础,强化监管力度,全力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规定,全力为候鸟迁徙保驾护航。同时,呼吁社会各界力量继续参与、关注、关心、支持野生动物保护和救助工作,共同营造美丽和谐的生态自然环境。
(海宁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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