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
 
     
 
 

莲都区“三化”加强公益林(天然林)管护

 
 
发布日期:2024-06-13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林业局
字号:


“十三五”期间,浙江省出台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意见,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推进天然商品林区划落界和停伐管护,开展天然林保护宣传,有序推进天然林与公益林并轨管理,全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稳步推进。莲都区建立完善公益林(天然林)管护机制,明确管护责任,强化智慧监管,全力保护森林健康。

一是管护机制“优化”。为加强森林管护,重新组建护林员队伍,2020年12月,印发《莲都区公益林(天然林)管护组织建设方案》。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经本人申请、村民委员会推荐、当地林业工作中心站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示批准等程序,共优选全区公益林(天然林)护林员270人,实现全区公益林(天然林)和商品林管护全覆盖。截至目前,累计支付护林员工资及劳动保障资金0.3亿元,保障了公益林(天然林)管护有效实施。

二是管护责任“量化”。全面落实管护责任,区、乡、村三级层层签订管护协议,把全区山林划分成270个责任区,配备专职和兼职护林员,落实监管人员60名,签订承包管护合同270份,形成上下联动的管护体系。制定并印发《莲都区公益林(天然林)护林员管理细则》,规范护林员管理。同时,结合林区实际,利用全省统一的护林员巡护管理系统,量化细化护林员日常巡山工作,真正做到“树有人管、林有人护”。

三是监管方式“智慧化”。按照省林业局统一使用林长制应用场景监管护林员野外巡查工作,实现护林人员的现代化监管;2021年给各基层林业站和林场配备无人机9台,用于提高护林工作效率;2023年给各林业站和林场配备平板电脑9套,专门用于公益林(天然林)管理工作;建设护林防火智能监测系统28个监测端口,实时监测和预警全区天然林资源安全状况。

(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关闭窗口]
 
     
 
地方政府网站 国内林业 省直部门 市级林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