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林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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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林长办〔2024〕2号 各市、县(市、区)林长办,省级林长制协作单位: 《2024年全省林长制工作要点》已经省级总林长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浙江省林长制办公室 浙江省林业局(代章) 2024年6月12日 2024年全省林长制工作要点 2024年,林长制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级总林长会议部署,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着力实施省政府与国家林草局战略合作协议,持续推动林业治理提质增效,全面落实党政统领的林长制责任体系,带动森林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有效提升,加快林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先行。 一、压紧压实林长制责任体系 (一)压实林长履职责任。督促指导各级林长知责明责、履职尽责,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推进、攻坚破难的引领作用,按照落实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目标责任制的要求,研究谋划年度目标、任务、问题“三张清单”,积极推动重点任务落实、交办任务见效和急难问题破解。 (二)规范林长履职方式。按照《浙江省林长履职工作规范》“五个一”的履职要求,深化林长名录动态管理,主动服务林长履职,细化落实林长履职的工作举措。完善林长履职挂钩联系制度,跟踪问效2023年林长履职挂钩联系情况,建立2024年林长挂钩联系清单。 (三)推动林长履职破难。认真研究中央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国家审计以及各类督查检查反映突出的涉林问题,强化领办督办,促进各项政策支持、执法监管、基础建设等与林业衔接,以点带面抓好整改落实。 二、全面落实林业建设重点任务 (四)精准推进森林增绿提质。持续开展科学增绿,大力推进退化林修复,协同推进油茶保供,完成造林绿化任务40万亩以上,其中油茶保供生产任务25.7万亩。持续提升森林质量,稳步开展国家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推动林业碳汇先行先试,实施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190万亩以上,力争提前完成600万亩健康森林规划建设任务。完成各地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实施林草种质资源收集行动,加大林木良种使用力度。 (五)强化生态资源协同保护。常态化推进森林督查,加快违法案件查处整改。加强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一园两区”的融合管理,深化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推进杭州、温州国际湿地城市创建,晋升国家湿地公园1处,新增湿地名录10处以上。构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保护体系,推进9个濒危物种抢救保护基地建设,部署开展“之江利剑”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六)优化林地要素服务保障。建立健全“千项万亿”等省级以上重大项目使用林地要素保障机制,推进建设项目涉林审批提速增效,全年保障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规模10万亩,统筹保障省重大项目使用林地定额3万亩,保障山区26县政府投资项目林地定额5000亩。深入实施林地占补平衡管理,完成补充林地面积10万亩以上,探索推进补充林地责任指标跨区域调剂。推进陡坡与平原农用地布局优化和整治提升试点,完成优化提升面积2万亩。 (七)深化强村富民综合改革。有序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支持衢州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丽水全国林业改革发展推进林区共同富裕市试点等先行先试,推进全国国有林场试点建设。大力推行以股份合作为主导的林地经营权规模化流转,启动村级林业股份合作社和县级林权流转收储共富平台建设,完善县乡农村产权交易与管理平台,满足林权交易服务功能并启动交易。开展“名山公园带富项目建设年”活动,推进100个重点项目,拉动投资100亿元。深化林苗一体化改革试点,完成试点建设面积2000亩。 (八)健全森林灾害防控体系。强化森林火灾防控,年度受害率控制在0.8‰以内。健全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定人定责定工作。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强化防火基础支撑,实施“引水灭火”能力提升行动,重点完成7个县(市、区)“引水灭火”设施设备建设。继续推进300支火情早期处置队伍能力提升行动,加强装备迭代更新。深入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推广松材线虫病集中除治提前招投标等机制改革,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无疫情村建设认定,除治松材线虫病430.8万亩,清理致死松树153.2万株。深入实施互花米草防治攻坚三年行动,强化杭州湾等四大湾区联防联控,完成互花米草除治14万亩、管护修复18万亩。 三、健全完善林长制工作机制 (九)强化考核激励机制。强化上年度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结果运用,对标先进找问题、落实责任补短板、细化措施抓整改。根据国家考核要求和省委有关部署,扎实开展年度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工作,优化涉林考核指标。结合创新成果评估工作开展全省林长制激励评选工作,鼓励各地实干争先。 (十)建立日常管理机制。指导各地根据任务推进落实情况,适时编制“两单一函”,向本级林长反馈问题清单,向下级林长或林长办提供工作提示单,对年度重点工作推进缓慢、落实保护林业资源不力的发布挂牌督办函,提醒告知林长及时履职,协调解决责任区域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问题。 (十一)完善创新评估机制。持续丰富“林长+”工作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在森林防火、综合行政执法、行刑衔接、生态补偿、公益诉讼等方面首创探索,以点带面推动林长制持续提升。按照“自愿申报、第三方评估、典型宣传”的模式,继续开展林长制创新成果评估,加强典型经验推广,加快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和制度成果。 (十二)加强部门协作机制。深化落实林长制省级部门协作制度,强化各级林长制工作的上下联动,密切林长制协作单位间的协同配合,分解落实年度任务,会商解决跨部门难点问题,协同推进重点工作落实。 (十三)健全闭环处置机制。建立健全“问题发现、线索推送、跟踪督办、整改销号”的全流程闭环处置机制,及时提醒各级林长针对重点问题开展专项巡林督导,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加大整改力度,对重大问题实行挂牌督办。 (十四)深化媒体监督机制。充分依托“今日聚焦”等媒体资源,以点上林业领域突出问题、负面典型的曝光,带动林业资源保护质效的整体提升。健全完善林业问题群众举报机制,依托“林长智治”应用场景、微信公众号、各地林长公示牌等,拓宽线索收集、问题反映渠道,强化舆情处置。 四、巩固拓展林长制工作合力 (十五)推进执法联动。探索建立森林督查执法协作机制,结合“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加强林业和综合行政执法的深度融合,建立林业案件执法协作协同机制,推进问题发现、线索移交、案件查处的快速处置。 (十六)强化基层基础。推进标准化林业站和林长办一体化建设,提升林业站履职能力水平。全面实施新修订的《浙江省护林员管理办法》,规范护林员聘、管、用,分层组织护林员培训,确保新选聘护林员参训率达到100%。开展“我为家乡看好树—身边的护林员”宣传,在全社会形成爱林、护林的氛围。持续完善“网格管控、全域覆盖”的护林网格体系,融合贯通多种业务工作场景,提高问题发现能力,推动源头管理落地落实。持续完善定向培养基层林技人员工作机制,打造全省基层林技人员定向委培平台。 (十七)迭代应用场景。认真落实减轻基层负担部署要求,持续加强“林长智治”应用场景建设,完善重点任务、重要指标预测预警功能。深化跨系统融合对接,为林长履职、信息共享、社会参与等提供数字化支撑。持续推进“林长智治”浙政钉应用建设,完善挂钩联系等功能,切实提高应用使用的高效性、科学性和便捷性。 (十八)加强跨区域合作。积极探索跨区域林长制共保联治工作机制,持续深化长三角一体化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积极配合浙皖两省人大开展林长制联动监督合作,完善自然生态共保联治、林业资源互利共享、林业产业互补互促合作机制。 (十九)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发挥全媒体平台优势,广泛利用省级主要新闻媒体等宣传载体,推出反映林长制改革的优秀报道、摄影作品,开设《浙江林业》林长制专栏,编制典型案例汇编。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发布工作专报、简报、通报,强化工作交流,整理筛选、汇总发布创新性、经验性做法及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信息。 (二十)深化社会参与。积极推广慈溪民间林长、衢州小林长、青田华侨林长等经验做法,推动结合护鸟、护林的民间团队组建一批民间林长,探索建立青年林长,进一步壮大民间林长制队伍。邀请“浙里护林”“浙里赏林”“互联网+义务植树”活跃用户参与林业重大活动,提升护林荣誉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