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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先行示范——在全省林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24-06-20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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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2月,省林业局召开全省林业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达学习全国林业和草原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全面回顾总结2023年全省林业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当前林业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和问题,研究部署2024年工作重点。

  一、充分肯定2023年取得的显著成效,不断提升发展信心决心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这一年,大事多、要事多、喜事多。3月,易炼红书记、王浩省长走访国家林草局,与国家林草局领导就共同打造林业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先行示范达成共识。4月,易炼红书记主持召开省级总林长会议,要求以落实林长制为抓手,加快建设高质量森林浙江,着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先行示范之地。9月,王浩省长、关志鸥局长分别代表省政府和国家林草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明确通过实施“八大行动”,推动浙江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先行示范建设。12月,关志鸥局长到浙江考察指导,对浙江林业工作给予肯定、寄予厚望,提出明确要求。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林草局的大力支持下,全省林业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深入实施“八八战略”,锐意创新、攻坚克难,加快推进高质量森林浙江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国家林草局年度重点工作通报表扬数量持续位居全国前列。

  不断增强林长制引领作用,有力推动了林业保护发展目标责任落细落实。全省各级林长深入贯彻省总林长会议精神和省总林长令要求,深入开展林业资源保护发展六大行动,市、县两级林长挂钩联系林业重点工作事项355项,县级以上林长开会、发令、批示、巡林2600余次。印发林长履职工作规范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林长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建立月度调度、季度通报、挂钩联系、创新示范等制度,完善“林长智治”应用场景,实现季度调度、挂钩联系等全流程数字化管理。首次开展林长制创新示范第三方成效评估和林长制系列宣传活动,评选十大林长制机制创新典型案例。持续加强基层基础,东阳、苍南、泰顺等地恢复乡镇林业工作站,全省林长办和林业站一体化率达到100%,独立站数量较“十三五”末增长28.6%。在各级林长的引领示范和履职尽责下,全省林业保护发展责任不断压实,全省森林资源保持持续增长态势,按照国家最新统计口径的森林覆盖率为56.72%、较上年增长0.05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4.3亿立方米、年增率为3.58%。

  切实强化用林要素保障,有力助推了重大项目提速落地。紧紧围绕国家重大项目、省“十项重大工程”等,统筹林地指标用于交通、能源、水利、民生等项目,共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14.96万亩,约占新增建设用地的三分之一,并落实林地占补平衡管理,补充林地18.6万亩。出台《关于规范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的通知》,在南方省份率先规范草原征占用管理。落实国家林草局委托授权事项,制订实施《浙江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审批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办理重大建设项目占用自然保护地论证审批62个,助推宁波舟山港等重大项目提速落地。

  积极服务杭州亚运会,有力彰显了绿色亚运生态底色。连续6年在亚运村开展党政军义务植树,深入开展“我为亚运种棵树”活动,全省参加各类义务植树尽责活动超过1000万人次。开发利用林业碳汇,登记备案林业碳汇项目减排量34.67万吨、面积16.3万亩,组织市县和国有林场捐赠林业碳汇11.17万吨,助力史上首届碳中和亚运。扎实开展“护航亚运”林业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林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亚运期间全省森林火灾“零发生”,全年火灾发生率和受害率维持在历史低位。开展枯死杉木清理专项行动,清理1.74万亩、29.69万株,以良好形象迎接亚运会举办。开展“迎亚运、保安全”食品安全质量提升攻坚行动,省市县联动监测抽检食用林产品3536批次,合格率超过99%。林业服务保障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得到国家体育总局、中国残联和省委、省政府的联合表彰。

  大力发展现代林业经济,有力推动了山区林区共同富裕。2023年,全省林业行业总产值预计超过6300亿元,同比增长10%以上。实施竹产业振兴行动,累计建成竹材分解点140个、初级加工小微园20个、竹产业园5个,使用大径竹2.32亿根。扎实开展“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新建帮扶基地210个、省级林下道地中药材基地14个。出台《关于加快花卉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在金华市开展林苗一体化改革试点,着力破解花木产业用地难题。认定省级森林康养基地22个、森林氧吧103个,持续推进森林康养旅游主体建设。开展首批3个林业共同富裕试点县、8个综合体建设,集中资金打造林业共富示范样板。评选了第二批十大林业共富典型案例,设立现代林业经济示范区102个。实施“名山带富”行动,新增浙江省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镇(村)54个,完成名山公园建设投资54.62亿元。成功举办第16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实现成交额10.89亿元,其中外贸额2.61亿元。

  强力推进油茶保供生产和互花米草防治,有力完成了中央下达重点任务。省政府成立以分管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召开专题会议和推进会,落实省级财政补助政策。制订《浙江省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浙江省互花米草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组织开展油茶保供生产省级质量评估,确保高质量完成油茶保供生产年度任务;组建互花米草防治智库,编制互花米草防治手册,明确互花米草防治相关政策,强化防治的技术政策保障。各地林业部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全省完成油茶保供生产33.96万亩,占年度任务的101.75%;除治互花米草22.86万亩,占年度任务的163.3%,是全国除治面积最大的省份。

  持续加强森林湿地生态修复,有力服务了“千万工程”走深走实。围绕坚持和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制订实施方案,着力打造乡村振兴林业样板。完成国家造林31.89万亩,是年度任务的195.3%。完成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258.62万亩,是年度计划任务的129.3%。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任务全面完成。大力推进“一村万树”建设,建成示范村257个。新设省级林草种质库4个,培育珍贵树种省调控容器苗293万株。开展湿地修复2.8万亩,新增国际重要湿地1处、国家重要湿地2处,杭州、温州列入第三批国际湿地城市认证提名名单,在西溪湿地开展全国重要湿地数字化试点,开展省人大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除治松材线虫病599.7万亩,清理致死松树318万株,完成年度任务的107%、119%,成功拔除4个县级疫区以及88个乡镇疫点,提前两年完成国家林草局下达的五年攻坚目标任务,首次实现疫情发生面积、病死松树、成灾率、疫区、疫点、疫情小班数量和除治经费“七下降”,永康市获批国家级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治试点市。

  持续加大资源保护管理力度,有力巩固了林业建设成果。稳妥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省政府向国家林草局报送整合优化方案,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有望正式列入新一批国家公园名单,进一步规范海洋特别保护区的管理。省政府公布融合优化后公益林建设规模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规模,加快推进天然林和公益林并轨管理,全面加强公益林“人地图钱”数字化闭环管理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农用地布局优化试点,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出台陡坡与平原农用地优化和整治提升试点方案。开展2023年林草湿调查监测,为林业发展提供数据支撑。持续加大森林督查力度,完成2022年度案件销号3334起,完成率100%,整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涉林问题7个、违规侵占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问题38处。核查2023年度变化图斑1.9万个,涉嫌违法问题数量和面积较上年同比下降45.83%和68.74%。大力加强旗舰物种抢救保护,推进9个濒危物种抢救保护基地建设,朱鹮、中华凤头燕鸥、百山祖冷杉等种群持续壮大。全面完成野猪危害防控试点任务,实现致害县保险全覆盖。

  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有力健全了林业发展体制机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衢州市入选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市,丽水市获批全国林业改革发展推进林区共同富裕市试点。推进林业金融改革,全省林权抵(质)押贷款发生额31.03亿元。推动全国深化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取得新进展,成功创建现代国有林场8个。深化林业数字化改革,建设国土绿化和林业碳汇等4个重大应用,将29个省级应用优化整合为11个,提升管理效率,减轻基层负担。大力实施科技强林、机械强林行动,6项成果获省科学技术奖,23项成果获梁希林业科技奖,新增新品种授权78件,启动实施第五轮省院合作;国家林草装备科技创新园一期工程基本建成,新建国家林草机械装备创新试验示范基地试点4个、省级基地4个。组织实施林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行动,认定“一亩山万元钱”高质量基地49个,发布2023年度林业先进科技成果15项,3家单位入选首批国家林草科普基地。

  扎实开展生态文化建设,有力增强了林业影响力和凝聚力。深入开展“关注森林”活动,建成省森林城镇47个。承办世界湿地日中国主场宣传活动,举办植树节、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爱鸟周”和“诗画名山浙里行”等活动,开展“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接续奋进青山不老”和“林业共富”书记访谈等主题宣传,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公布第一批12家观鸟胜地,朱鹮、中华凤头燕鸥慢直播观看量近1亿人次,杭州动物园成功引入大熊猫。加强自然教育,19家基地获评全国自然教育基地,2家单位获批国家青少年自然教育绿色营地,新开放地质博物馆(科学馆)3个。开展省级生态文化基地遴选活动,创建省级生态文化基地59个。加强古树古道保护,保护救治古树名木1.27万株,公布第一批浙江省古树名木文化公园120个、一级古道115条,开展诗路文化带古道保护修复32条。

  着力夯实基础保障,有力完善了现代林业治理体系。认真开展主题教育,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业工作重要论述,增强了不折不扣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到实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出台了林业重大项目谋划和储备工作指导意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资金超过30亿元,衢州市获得中央油茶竞争性项目资金补助4亿元,是我省目前为止获得中央资金补助最大的单个林业项目。强化专业队伍建设,招收基层林技人员定向生73名,评选高级工程师职称66人、正高级工程师职称10人。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出台《浙江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活动,提升执法水平。

  二、准确把握林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切实增强加快林业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

  当前,我省林业发展面临着新的形势,既有重大机遇,也有严峻挑战;既有有利条件,也有不利因素;既有良好基础,也有新的困难。我们要全面分析、深刻认识当前林业发展面临的形势,牢牢把握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为加快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对林业工作念兹在兹、亲切关怀,2023年多次考察林业工作,作出系列指示批示。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时指出,森林既是水库、钱库、粮库,也是碳库;植树造林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崇高事业,要一以贯之、持续做下去;要掀起造林绿化热潮,绘出美丽中国的更新画卷。在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漠河林场、广东湛江红树林保护区、陕西汉中天汉湿地公园、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梁素海自然保护区和临河区国营新华林场、四川广元翠云廊古蜀道以及江西、广西等地考察时指出,要树立增绿就是增优势、护林就是护财富的理念;坚持造林与护林并重;发展林下经济,开发森林食品,培育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新业态;发展壮大林业产业,让生态优势不断转化为发展优势;把古树名木保护好。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以及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座谈会上,分别就生态保护修复、林业产业发展等作出重要指示。深刻感悟习近平总书记的生态足迹,林区、林场、自然保护地等是常选地,“两山”、森林“四库”、林下经济等是高频词。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饱含对民生民情与“国之大者”的关切,富含对强国建设与复兴伟业的深思,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源扩流,为林业改革发展引路指向。我们要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根本工作遵循,不断增强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先行示范,为加快林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党的二十大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林业肩负着森林湿地生态保护修复、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职责,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中具有重要作用。党的二十大关于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土绿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防治外来物种侵害等工作部署,都是林业系统必须认真答好的必答题。省委、省政府与国家林草局决定共同打造林业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先行示范,既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林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关心厚爱,也体现了国家林草局对浙江林业的大力支持、寄予厚望,必将推动浙江林业改革发展取得更大突破性进展、打造更多标志性成果。我们要增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先行示范的使命担当,加快推进高质量“森林浙江”建设,努力推动浙江林业改革发展开创新的局面,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中央部署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加快林业高质量发展强化了体制保障。2023年9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这是在习近平总书记亲切指引和关怀下制定出台的,是党的二十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林业改革发展的第一个重要文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目的是要推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优化林业营商环境,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着力解决集体林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困境,为开展森林经营、产业发展、绿化造林、储备林建设、林业碳汇开发等提供必要的条件。我省是南方重点集体林区,集体林地约占林地总面积的95%,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尤为重要,而且十分迫切,是一项事关林业长远发展的重大改革。近年来,我省不断探索和创新深化林改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林业产权制度,培育规模经营主体,推动富民产业发展,促进林农增收致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当前我省林改依然处在改革“攻坚期”,与林业高质量发展、强村富民的目标还有较大距离。我们要牢牢把握中央部署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政策机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方案》精神,充分发挥我省集体林改的先发优势和市场的先导优势,加快推进林业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增强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动能活力。

  省委、省政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加快林业高质量发展搭建了广阔舞台。2023年,省委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八八战略”“千万工程”重要批示精神和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先后召开十五届三次全会、四次全会,出台《关于坚持和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全面打造乡村振兴浙江样板的实施意见》,强调:要打造生态文明绿色发展标杆之地,在美丽中国建设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持续深化“一村万树”建设,推进国土绿化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易炼红书记在省级总林长会议上强调:要扬优势、争一流,扛起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使命担当;要重质效、强动能,找准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的科学路径;要聚合力、促落实,构建完善常态长效的林长制管理体系。刚刚闭幕的省两会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等。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三个“一号工程”、十项重大工程、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等系列部署,都对林业改革发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也为林业改革发展搭建了广阔的舞台。我们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研究、深入思考、主动谋划,找准服务中心、融入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展现更大作为、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大发展。

  在分析重大机遇和有利形势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林业改革发展面临着不少矛盾和问题。一是森林生态质量相对“较低”。我省大面积人工林处在中幼林阶段,近年来,全省大力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林分结构还不够合理,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仍低于国家平均水平。二是产业发展水平相对“不高”。林业产业发展规模经营的比例较低,经营主体整体偏弱、偏散、偏小,竹木、花卉苗木等主导产业面临政策、生态、环境、市场等诸多因素的限制,林业机械化水平比较滞后。三是资源管理压力相对“较大”。一些市县没有很好地统筹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违法侵占林地、湿地、自然保护地,毁坏林木、张网捕鸟等问题时有发生,有的被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曝光,松材线虫病和互花米草防治、森林防火任务依然较重。四是机构队伍力量相对“薄弱”。基层林业管理队伍弱化,林业技术队伍人员减少、年龄老化情况比较严重,林业执法力量不足,不少自然保护地还没有管理机构,影响了林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三、全力抓好2024年各项林业重点工作,着力谱写高质量“森林浙江”建设新篇章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完成“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贯彻落实省政府与国家林草局战略合作协议的开局之年。全省林业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坚持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全面落实省政府与国家林草局战略合作协议,大力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先行示范,加快建设高质量“森林浙江”,为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贡献更多林业力量。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前,省局已经研究制定我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强村富民的实施方案,正提请省委、省政府审核,将于近期印发。今年,省局还将提请省委、省政府适时召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部署会。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着力破解制约林业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建立适应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一是要持续深化“三权分置”。落实所有权,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依法维护农民集体对承包林地发包、调整、监督等各项权能。稳定承包权,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林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或退出,探索“失管山”处置路径和方法。放活经营权,探索将自留山长期使用权分为使用权和经营权,赋予其经营权流转和融资担保等权能。二是要完善林权流转收储和交易机制。大力推行以股份合作为主导的林地经营权规模化流转,建立以两山合作社或国有公司等为平台的林权流转收储共富机制,收储村级股份合作社的林地经营权,明确村集体和农民的利益分配,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将收储的林地经营权依托于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再交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林权交易并投资林业。三是要优化林业营商环境。推进林业“标准地”建设,按照一定的标准配建林业生产设施等,并设置相关引导性投入产出指标,吸引社会资本“上山入林”投资林业。保障林木所有者权利,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加强流转权益保护,积极培育林业专业大户、家庭林场、林业合作社、专精特新企业、林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等模式,开展集体公益林地役权改革试点,开发油茶种植保险、林下经济自然灾害等林业特色保险,增强林业经营主体的保障能力。

  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力度。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修复,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修复制度,不断厚植绿水青山新优势。一是要优化用林要素保障。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千项万亿”等省级以上重大项目使用林地要素保障机制,全年保障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规模10万亩以上,统筹保障省重大项目使用林地定额3万亩,确保建设项目合理用林需求应保尽保。认真落实林地占补平衡管理,完成补充林地面积10万亩以上,探索推进补充林地责任指标跨区域调剂和省级以上重大项目统筹保障机制。推进建设项目涉林审批提速增效,对重大项目用林报批实行三级联动、挂图作战、限时办结,探索实施使用林草湿及自然保护地等许可事项并联审批,查验、公示、申请、审批等环节合并办理,规范风景名胜区重大建设项目委托审批管理,编制出台建设项目对森林公园生态影响评价规范,优化建设项目占用自然保护地论证和审批机制。二是要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要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相关部署,组织开展林地地类认定工作,科学确定林地管理边界,适时组织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合理优化林地空间布局,有序推进陡坡与平原农用地布局优化工作。严格落实凭证采伐管理制度,持续深化林木采伐管理改革,规范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和生态红线范围内林木采伐管理。提高公益林天然林补偿标准,推进天然林公益林并轨管理,完善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办法,优化完善公益林变更调整政策,严格管控擅自随意变更调整行为。三是要切实抓好保护监管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要对照环保督察重点关注的问题以及涉林审计、长江经济带警示片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各类毁林、毁草、毁湿以及破坏自然保护地等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大执法力度,查补监管短板。要组织开展涉林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针对毁林开垦、光伏项目、建筑垃圾填埋、线性工程等违规侵占破坏林地以及沿海防护林非法占用、自然保护地内违规开发破坏、非法狩猎倒卖野生动物等问题,坚持自查自纠、立行立改,抓紧查补问题短板。要持续加大森林督查工作力度,健全完善问题发现、查处、销号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强化督查执法跨部门协同,推进违法案件查处整改“动态清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一体推进森林扩面提质增汇,着力构建资源丰富、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结构稳定的绿色生态屏障,打造美丽宜居的生活环境和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一是要加快推进科学绿化行动。积极拓展造林空间,推进造林精细化管理,大力推进退化林修复,实施环国家公园、杭千等生态修复重点工程,全年计划完成国家造林任务40万亩以上、退化林修复27万亩以上。加强沿海防护林建设管理,开展沿海防护林落地上图,涉及的9个市56个县,要对标省海防林规划,扎实推进规划任务完成;基干林带所在市县要在2月8日前完成落地上图底图制作,务必在3月20日前完成落地上图。启动松林林相改造提质试点,积极探索推广适用我省松林改培经营的成功模式。深化“一村万树”行动,推动美丽乡村、绿色产业、生态文化融会贯通,新建“一村万树”示范村200个,全面助力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加强林木良种选育推广,保障油茶生产等造林用苗。二是要深入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要深入推进千万亩工程,实施森林质量提升190万亩。建立健全森林可持续经营技术规程和政策措施,积极争取扩大国家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任务,打造推广一批森林经营典型技术模式。要发挥国有林场在森林经营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支持国有林场参与集体林经营,引导场村共建共富合作发展,推进全国国有林场试点建设任务,探索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持续开展现代国有林场创建,加快推进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研究出台我省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和技术指导意见,加强储备林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三是要加快林业碳汇开发利用。要深入推进衢州、丽水、安吉的全国林业碳汇试点以及省级林业增汇试点县、林业碳汇先行基地建设,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强区域碳普惠开发利用,迭代升级“浙里种树”,拓展公众参与林业碳汇的路径。完善林业碳汇交易平台,探索推广林业碳汇用于生态损害赔偿、“零碳”先行等机制,持续推动全省林业碳汇价值实现。

  大力发展林业富民产业。加快构建一产优、二产强、三产兴的林业产业体系,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发挥林业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一是要持续推进油茶保供生产。2023年,全省各地全力推进油茶保供生产,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一些地方推进进度偏慢、生产质量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按照国家下达任务,2024年,我省需完成油茶新种6.59万亩、改造19.11万亩。各地要早作谋划、早作部署,保质保量完成计划的工作任务。要压实责任,挖掘发展空间,逐级分解任务,制定作战地图,推动油茶保供生产落到实处。要注重质量,建立技术指导、过程监管、检查验收等一整套质量管控机制,开展科学的种植和改造,让工作经得起检验。要提升产业,积极培育油茶精深加工龙头企业,打造浙江油茶地方品牌,提升油茶种植的综合效益。二是要发展壮大林业主导产业。要把握“以竹代塑”重大机遇,推进竹林资源培育、竹材精深加工、产品设计制造、市场应用拓展等全链条全要素协调发展,加快竹产业振兴发展。要落实《关于加快花卉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林苗一体化改革,建设一批现代化花卉苗木产业试点示范。深入实施“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新建帮扶村200个、基地6万亩。推动森林康养产业提质升级,推进各类森林康养经营主体专业化、规范化发展。举办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推广“浙山珍”“浙山至品”“浙里山居”省域公用品牌,拓宽林产品营销渠道。三是要深入实施名山带富行动。要发挥自然保护地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周边特色小镇、入口社区建设,促进自然保护地与周边村镇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森林康养等富民产业,提升村镇建设水平,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开展“名山公园项目建设年”活动,推进100个重点项目,拉动100亿元投资,鼓励名山项目招商引资,提升名山公园建设水平,持续打造“浙江诗画名山”品牌。四是要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单元。

  要实施好林业推进共同富裕试点项目,全面落实建设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任务建设,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着力打造示范样板,为林业推进共同富裕探索路径、提供经验。加强现代林业经济示范区建设,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林业共富园区试点,培育一批林业龙头企业,设立一批特色产业示范县、特色产业强镇、森林人家,打造林业推进共同富裕的示范单元。强化森林灾害防控。全面强化外来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火灾防控,着力维护生态安全和林区平安稳定。一是要强化互花米草防治。要紧扣除治工作“窗口期”,落实资金与技术保障,强化周报与月报调度,做到实地除治与矢量落图同步推进,高质量完成全年互花米草除治8万亩、管护修复22万亩的目标,提前完成国家林草局下达的任务。要加强互花米草除治与生态修复统筹,科学开展分类修复,合理利用除治后的土地。要加强监测预警,强化后期管护,切实巩固治理成果。二是要高质量推进松材线虫病防治攻坚行动。从秋季普查情况来看,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但是全省疫情防控基数仍然较大,部分地区疫情仍处于高位。要打好集中除治“百日攻坚”战,抢抓除治窗口,加快除治进度,同步核查验收,在3月31日前全面完成集中除治任务。要强化除治质量管控,严格落实“510·清干净”标准,开展清理质量核查,提高除治成效。要保持疫源严防严管态势,抓好山场除治、疫木除害、交通运输和检疫执法等各个环节,持续推进拔点清面和林业有害生物无疫情村建设,做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要加强对使用林地、林相改造、输电线路建设维护、国储林、油茶种植等涉及松木采伐项目的监管,疫区采伐的松木要严格按照疫木管理,实施无害化处置。三是要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森林防火工作一刻都不能放松。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完善“护林巡查”融合应用,提升护林员有效发现和及时报告问题的能力。要充分发挥无人机的作用,形成多功能、广覆盖的“森林智眼”,不断提高森林防火技防水平。要加快防火巡护道和农村公路共同建设进度,重点推进与隐患治理相结合的生物防火林带建设。要研究推进护林防火设施与农村饮水设施共同建设,集成护林房、蓄水池与农村饮水建设资源,实现防火基础设施与农村饮水安全共同提升。要大力推进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相融合,在防火宣传、火源管控、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林业和应急的各自优势,做到1+1>2。同时,要落实林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启动林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特别是紧盯春节、全国两会等重点时节,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守好安全底线。

  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高质量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强野生动植物物种和栖息地保护,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生物物种多样性、基因多样性保护水平。一是要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要加强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一园两区”的融合管理,推进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南北麂列岛海洋国家公园综合科考等前期工作。落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建设,推进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监管工作体系、综合评估体系建设,提升自然保护地管理效能。二是要强化湿地保护修复。要完善湿地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的管理体制,落实湿地分级和名录管理制度。要组织制订新一轮湿地保护规划,明确湿地保护修复目标与重点任务。持续加强湿地公园、重要湿地建设,认定一批湿地生态体验地,提供更多的生态产品,增强群众获得感。推进西溪国际重要湿地数字化试点,打造“浙江智慧湿地”平台,提升全省湿地管理水平。三是要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调整公布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进一步提升野生动植物保护的规范化水平。加强旗舰物种打造,实施39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保护,强化濒危物种抢救保护基地建设,争创国家濒危野生植物扩繁和迁地保护研究中心。开展全省第8次迁徙水鸟同步调查及环志,实施中华凤头燕鸥等濒危物种专项监测。推广野猪危害防控试点经验,推动30个县实施综合防控。健全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网络,推进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标准化建设。

  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强化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观,让生态理念深入人心,全力塑造生态文明新风尚。一是要加大林业宣传力度。要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依托湿地日、植树节、爱鸟周等重大节庆以及公益林建设20周年等重要节点,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打造林业主题宣传活动品牌。要挖掘选树先进典型,用典型讲好林业人践行“两山”理念、推进生态文明的故事,进一步鼓舞激发干劲和士气,凝聚正能量、弘扬主旋律。要运用全媒体矩阵,搭建“森临其境”等宣传大平台,加强上下联动,确保宣传政策、宣传重点等上下一致,形成省、市、县“一盘棋”、同声“大合唱”的工作格局。二是要深化关注森林活动。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和省森林城镇建设,新建省森林城镇20个。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推广使用“浙里种树”,构建国家、省、市、县、乡五级“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体系。组织实施第二批“观鸟胜地”评选,大力发展观鸟经济。扎实推进第五届中国绿化博览会、第十一届中国花卉博览会浙江展园施工建设,充分展现我省林业发展成就。三是要加强生态文化建设。挖掘生态文化内涵,大力传承和弘扬山水文化、竹文化、花文化等生态文化。全面实施古树名木、森林古道等保护行动,认定浙江省古树名木文化公园30个以上。充分挖掘生态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建设省级生态文化基地40个以上,积极创建全国生态文化村。广泛开展自然教育,依托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等建设一批自然教育基地,打造生态文化宣传教育的主阵地。

  加快推进科技强林、机械强林行动。把科技创新融入林业重点工作的全方面、全过程,发挥科技强林、机械强林行动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林业事业发展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根本性转变。一是要加大林业关键技术攻关力度。全面深化第五轮省院科技合作,围绕“以竹代塑”、油茶保供生产、互花米草治理、国土绿化美化、退化林修复等重点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力争在国家攻关项目、省尖兵、领雁等项目取得突破。要以创新高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创新平台为抓手,推动各类创新平台与各地在科技成果共研、示范基地共建、技术人才共育等方面开展合作,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激发科技创新的活力。二是要强化林机林技深度融合。扎实推进全国唯一的林草装备科技创新园建设,加快设施林业技术和智能林机装备研发,重点攻克山地小型轻型机械装备、经济林果采收加工装备等关键制造技术,探索无人机技术在运输、监测、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场景的应用,打造机械强林标志性成果。要加强国家和省级林草机械装备创新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形成一系列与机械化相适应的林艺方式、作业规范、质量标准,持续推动林业生产效率变革。三是要打通林业科技推广“最后一公里”。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浙江省科技特派员代表重要回信精神,巩固完善林业科技特派员制度,提升林业科技服务能力和水平。要深化“一亩山万元钱”示范推广,加大林业“四新”成果的转化推广应用,健全林业乡土专家培育体系。要加强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强化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完善林业地方标准体系。要以林业科技周、送科技下乡等活动为载体,加大科技知识普及力度,提升林农的科技素养,提高林业的生产质量和效益。

  四、持续加强基础保障,确保各项林业重点工作落实落细

  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事业观,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推进各项林业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林长制引领。要提升林长履职效能,坚持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围绕《林长履职工作规范》“五个一”工作要求,充分应用林长挂钩联系机制,推动各级林长破解难点问题、推动重点任务。要丰富“林长+”工作模式,围绕强化林长履职、优化部门协作、深化源头治理、鼓励社会参与等方面深入开展机制创新,推进林业站和林长办标准化、一体化建设。要健全完善林长制考核激励机制,科学组织实施年度考核评价,压实林长制责任体系。

  强化数字赋能。组织开展林草湿一体调查和综合监测,加强林业碳汇监测,健全国土年度变更和林草湿调查监测协同更新机制,及时准确掌握林业资源底图底数。要深化“林业大脑”建设,迭代优化数字林业系统,健全“多感合一”林业生态感知网络体系,加快全国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试点省建设。要完善应用体系,建设林业生物安全、种业振兴等应用,全面推进林长智治、数字森防、国土绿化和林业碳汇、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强村富民、林火智治、天然林公益林管理等场景的贯通应用,提升实战实效。

  强化先行示范。以实施《浙江省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先行示范林业行动计划》为主线,推进浙江林业改革发展继续当先锋、打头阵,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试点先行,着眼发展难点痛点,先行先试打破惯性思维、路径依赖,带动重点领域破题开局、蹚出新路、创造经验、提供借鉴。要改革攻坚,谋划实施一批重大改革任务,用改革的办法补短板、强弱项、解难题,提供更强的制度机制保障。要项目带动,全领域、全方位、多层面谋划、储备、实施一批林业重大重点项目,扩大林业有效投资,规范资金管理,提升项目绩效,支撑林业高质量发展。

  强化依法治林。要加强林业法规体系建设,加快《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管理条例》《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浙江省自然公园条例》等立法进程。要推进林业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加大“高效办成一件事”资源整合,推动林业领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进一步规范化,提升审批效能,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要深化林业领域“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强部门协同,合力开展“绿盾”“网盾”“清风”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强化队伍建设。要坚定政治忠诚,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勇于担当作为,时刻关注中央在关心什么、总书记强调了什么、省委省政府部署了什么,结合林业实际、结合当地实际,深入思考研究,创造性抓好贯彻落实。要配强林业干部队伍,优化干部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开展基层林技人员定向培养,充实基层林技队伍。要加强协作配合,完善内部协同、上下联动机制,打破界限统筹研究推进重点工作,凝聚更大的工作合力。要优化工作作风,深入践行“四下基层”、深化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主动把“干事加干净”内化为一种动力、升华为一种境界、上升为一种追求,树立勤廉并优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新时代新征程,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更加昂扬的精神、更加奋进的姿态、更加优良的作风,加快高质量“森林浙江”建设,以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先行示范的新作为,展现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新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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