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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成功救护小䴙䴘宝宝

 
 
发布日期:2024-07-1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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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9日下午,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局接到海宁市公安局长安派出所警情,称派出所接到老百姓报警求助,捡到了未知幼鸟,需要求助主管部门进行救护。市公安局长安派出所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即联动,长安派出所的民警马上前往警情发生地将幼鸟带回,市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站的负责同志也马上出发前往长安派出所。

  在长安派出所,救护站的负责同志小心翼翼地为鸟宝宝进行外观检查,发现其无明显外伤,健康状况良好。经确定,为䴙䴘目䴙䴘科的小䴙䴘宝宝,是一种游禽,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随后,救护站的负责同志将小䴙䴘宝宝带回救护站,对其进行专业救护。傍晚时分,救护站的负责同志将小䴙䴘宝宝带到了池塘边,尝试将其放生。只见小䴙䴘宝宝轻快地划着水,欢乐地在水中翻起了跟斗。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捡拾掉落在地上的幼鸟行为并不是真正的救助,甚至会伤害到它们。正确的处理方法是确保幼鸟安全的前提下,放回原来的鸟巢或者就近放到隐蔽的地方(如果是涉禽可以放到水源地边),亲鸟能通过它们的叫声找到它们。不要轻易施救,能给小鸟最好照顾的,永远是它的爸爸妈妈,而最好的指导,来自大自然。关爱野生动物,守护栖息地,不打扰,是我们对它们最大的温柔。

(海宁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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