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林提〔2024〕48号
马永信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04号提案《关于切实加强我省红树林资源保护的建议》收悉,经商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农业农村厅,现答复如下:
您对我省红树林建设进行了全面、细致、认真地调研,现状分析具体、对策建议合理,对加快推动我省红树林发展,助力我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先行示范区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浙江省红树林主要分布在乐清湾、瓯江口、鳌江口、沿浦湾等地,是中国红树林北界,红树品种以秋茄为主。自2020年以来,我省积极落实《浙江省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红树林整体保护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种苗保障工程、生态系统监测评估工程、科技保障工程等5项重点工程,积极推进红树林营建工作。
一是以修复专项为引擎,红树林营建有新进展。一直以来,浙江都十分重视红树林保护修复,多措并举推进红树林营造修复任务实施。2020年,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林业局编制印发《浙江省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2020-2025年)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营造红树林200公顷,保护修复提升现有红树林257公顷,为我省红树林保护修复提供了行动指引。2020—2023年,我省依托中央财政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省级蓝湾等工程,开展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新营建红树林约470公顷。
二是以技术支撑为助力,红树林营建有新标准。2023年11月,由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浙江省亚热带作物研究所共建成立了温州市红树林研究中心,充分发挥北缘地带红树林研究特色,建设成为有全国影响力的红树林研究机构,研发了造林地选择等造林关键技术,构建了我国高纬度海域生境浙南人工红树林营建关键技术体系。引种红树植物12种,目前筛选出适宜在浙江省种植的红树植物4种,2022年选育出国内首个红树植物秋茄耐寒良种,可耐-6℃。2023年制定省地方标准《红树林造林技术规程DB33/T 920-2023》,为我国高纬度海域生境浙江人工红树林营建提供技术规范,同年浙江省亚热带作物研究所牵头开展“红树林生态系统固碳增汇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列入省尖兵研发攻关项目。浙江大学、浙江海洋大学、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等科研单位与相关县区保持紧密合作,连续3年开展红树林区域生态、地质及生物调查等动态监测。
三是以制度机制为保障,红树林蓝碳有新突破。红树林在净化海水、防风消浪、维持生物多样性、固碳储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红树林生态服务多样且价值巨高。我省已初步构建红树林生态系统碳储量和碳汇能力评估模型,完成苍南县沿浦湾红树林生态系统碳储量测算。2023年6月18日,全省首单红树林蓝碳交易采用“期货”形式在温州苍南县正式启动,本次交易的红树林面积为31.4公顷,交易总量为2016年至2026年间的十年碳汇总量,转让总价12万余元,折合每亩255元。
四是以典型示范为推手,红树林成果有新特色。加强红树林宣传交流,连续举办三届浙江省红树保护发展论坛和第十一届中国红树林学术研讨会。“温州苍南打造红树林‘北进桥头堡’”的做法被自然资源部列入2023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乐清清江、苍南沿浦探索红树林与滩涂养殖耦合模式,助力渔村增收致富。央视新闻调查、人民日报均两度关注“中国最北端红树林”,2023年6月8日央视“朝闻天下”点赞红树林与滩涂养殖耦合创新举措,红树林的保护与建设,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下一步,我们将听取您对我省红树林建设的建议和意见,坚持保护利用并举,加强资金政策保障,强化科研精准支持,走出红树林保护和产业发展双赢新路径,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科技支撑。推动红树林种养耦合研究工作,继续支持开展红树林宜养品种筛选和红树林林下增殖技术研究,并开展该模式生态、经济效益评估,形成长效机制示范推广。加大对“温州红树林研究中心”等平台的条件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为中国北缘的红树林保护修复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开展抗寒良种培育,以及红树林恢复技术的研究与北拓试验;完善提升红树植物抗寒驯化试验基地和良种扩繁基地,优化本地红树林栽培管理技术体系和基础设施条件。
二是全力打好互花米草攻坚战。按照我省“三年目标,两年完成”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2024年,我们将抓好除治总量、提升除治质量、立足科学修复,落实长效管护,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互花米草治理工作,将互花米草入侵扩散带来的生态危害降到最低。
三是落地奖励政策。推进新营造红树林造林合格面积认定,加快落实兑现《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自然资发〔2020〕135号)关于按红树林造林合格面积的40%给予地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积极争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四是扶持“林下经济”。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优化养殖用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55号)要求,支持沿海各地在红树林保护修复和互花米草防治区域,因地制宜开展红树林营造、互花米草防治等与生态养殖兼容的用海模式。
五是拓宽红树林生态价值。进一步指导有条件的红树林区逐步开发碳汇交易项目,吸引社会资金建立蓝碳基金,为碳中和贡献浙江力量。加大保护宣传力度,利用各类湿地、鸟类等自然资源,建设高品质的自然教育基地、自然博物馆等科普平台,制作宣传挂牌、宣传册和展示牌,举办红树林方面的讲座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保护红树林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全民参与保护红树林的新局面。
再次感谢您对全省红树林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省林业局野生动植物和湿地管理处 洪流
联系电话:0571-87399315
浙江省林业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