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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重金”保护培育公益林天然林

发布日期:2024-08-02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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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天台县《2021-2023年公益林天然林绩效评价报告》正式出炉。《报告》显示,3年间,天台县共投入资金1.084亿元(包括省补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专项用于公益林天然林保护培育,成效明显。

  据了解,本次绩效评价由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组成评价小组,与评价项目不存在任何利益冲突。评价小组从公益林天然林保护管理、资金使用管理、资金效益等三大项16小项入手,通过听取介绍、实地调研、收集资料、问卷调查等评价程序进行综合评价,确保评价专业性、科学性。

  《报告》显示,天台县2021-2022年公益林为918979亩;经批准,2023年公益林调整变更为872261.50亩。天台县林业局设置专门科室,配备9名专岗人员承担公益林天然林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和管理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各乡镇街道林业站人员全部到位,建立了完善的公益林管理档案,包括管护合同、发放清册、支出凭证、考核管理等,并及时将公益林补偿金发放清册在各属地村务公示栏进行公示。三年来,1.084亿元资金主要用于公益林损失性补偿、管护费用、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等支出,其中公益林损失性补偿占87%左右,补偿标准按35元/亩计算。相关资金通过数字财政——乡镇公共财政信息管理系统直接拨付,充分调动了村民保护公益林的积极性。

  接下来,天台县林业局将总结经验,持续加大宣传、培训、督查力度,充分发挥公益林天然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让绿水青山流金淌银。

(天台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