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林规〔2024〕3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浙江省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先行示范林业行动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林业局
2024年1月10日
浙江省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先行示范林业行动计划
为全面落实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林草局签署的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先行示范战略合作协议,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林业先行示范之地,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在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千万工程”、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的大场景下,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系统发挥森林“四库”在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中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着力实施青山守护、科学绿化、共同富裕、平安林业、万物和谐、绿色共享、科技强林、改革兴林“八大行动”,加快建设高质量森林浙江,努力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先行示范的美好图景,为中国式现代化谱写浙江篇章贡献林业力量。
(二)实施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充分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一体推进森林提质增汇、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厚植绿水青山新优势。
——坚持绿色发展。聚焦“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进一步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做大做强林业主导产业,持续推动林业产业融合发展,创新“一亩山万元钱”等富民模式,更好发挥林业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的重要作用。
——坚持创新驱动。将绿色技术创新作为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支撑,大力推进科技强林、机械强林,持续加大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力度,加强林业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培育,着力在重点领域实现关键技术突破和应用,最大限度发挥科技创新的“乘数效应”。
——坚持改革引领。全面深化集休林权制度改革,推动林业数字改革,完善森林湿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创新绿色金融赋能林业发展路径,打造更多标志性改革成果。
——坚持共治共享。加强林业生态文化挖掘,促进生态文化的传承和创新,充分发挥林业的教育、引导和美学等功能,让生态保护成为人民自觉,让生态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塑造全社会生态文明新风尚。
(三)发展目标。到2027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林业先行示范新图景基本展现,森林覆盖率稳中有升,自然保护地面积陆域和海域占比分别为9.8%、9.0%,林业行业总产值达到10000亿元。
表1 主要指标表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 现状值 | 2027年 目标值 |
1 | 森林覆盖率 | % | 56.64 | 按国家标准 测算 |
2 | 森林蓄积量 | 亿立方米 | 4.12 | 4.73 |
3 | 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 | 立方米/ 公顷 | 94.38 | 105 |
4 | 森林植被碳储量 | 亿吨 | 3.1 | 3.55 |
5 | 自然保护地面积陆域/ 海域占比 | % | 9.7/8.96 | 9.8/9.0 |
6 | 森林火灾受害控制率 | ‰ | <0.9 | ≤0.8 |
7 |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 ‰ | 60.8 | <50 |
8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数保护率 | % | 85 | ≥88 |
9 | 新型林业经营主体 | 家 | 8568 | 10000 |
10 | 人工商品林规模经营占比 | % | 23 | 35 |
11 | 年林业行业总产值 | 亿元 | 5680 | 10000 |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底色秀美典范。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全面建成,生态安全防线更加牢固,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更加健全,生态系统固碳能力显著增强,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营造出山更清水更秀的生态空间。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福祉富足典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形成良性循环、林业新业态新优势不断涌现,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均得到普遍满足。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化繁荣典范。群山与草木同秀、生态与文化共兴的林业生态文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生态文明新风尚全面推行,为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林业文化强大动力。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治理引领典范。林长制管理体系实现常态长效,林业数字化改革动能得到充分释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形成标志性成果,林业领域省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林业改革创新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到2030年,林业先行示范建设蓝图变成实践成果,浙江自然本底绿色更浓,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全面形成,林业的多种功能充分发挥,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生态回归自然、生产顺应自然、生活融入自然理念深入人心,高水平森林人居品质人人尽享,林业对共同富裕示范区做出独特贡献,“林水相依、山川秀美、鸟语花香、富饶和谐”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省域美丽画卷呈现。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青山守护行动,打造生态固本强基先行示范。
1.强化“全链条”森林资源保护。深化森林资源数字化建设,增强森林、湿地、草地调查监测。常态化推进森林督查季度卫片执法,推动省市县全流程线上闭环管理,实现督查案件动态清零。全面优化公益林建设布局,完善公益林采伐管理政策,推广人工商品林小额采伐告知承诺审批制度。强化天然林保护修复,科学划定天然林范围,建立健全天然林保护修复规划体系。建成“浙江省公益林天然林管理应用场景”,在全国先行实现天然林与公益林面积公布、管理政策、补偿资金“三个并轨”管理。
2.优化“全流程”林地用途管制。组织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分区、分类、分级实施林地用途管制。做好重点重大项目林地要素保障,统筹好省重点、重大产业以及山区26县基础设施等项目使用林地定额。严格执行使用林地总量控制,强化林地定额调控,引导节约集约使用林地,推进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全流程审批管理服务增值化改革。稳步推进陡坡与平原农用地布局优化和整治提升试点,确保林地保有量不减少。
3.深化“全方位”湿地保护修复。修订《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编制实施湿地保护规划,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完善湿地分级管理,实施重要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建成一批湿地自然生态体验地。推进全省“智慧”湿地建设,健全重要湿地监测评估体系,深化省内重要湿地“天空地”一体化监测体系建设,总结推广国际重要湿地数字化项目试点经验。推进国家(国际)、省级重要湿地申报,深化杭州、温州国际湿地城市建设。
(二)实施科学绿化行动,打造森林人居品质先行示范。
1.全面推动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持续开展科学增绿,实现林地“应绿尽绿”。深入推进实施森林经营,实施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开展退化林修复行动,持续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县提质扩面,全面推进中幼林抚育,增加阔叶树种、珍贵树种比例,推动绿化彩化协同。稳步推动国家储备林建设,重点推进大径材、珍贵用材等战略储备。构建“两屏八脉多带”格局,推进沿海、钱塘江、瓯江等生态廊道建设。积极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双重”工程项目,打造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国土绿化标志性工程。
2.全面推动林业碳汇先行先试。深化国家林草碳汇试点建设,在竹林碳汇助推竹产业振兴、林业碳账户等方面先行探索改革,推动全国林业碳汇先行示范区创建。完善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深化森林碳储(汇)量评估。开发与储备一批林业碳汇项目,培育壮大区域性林业碳汇交易规模。深入推进林业碳普惠行动,打造一批乡村固碳增汇先行基地。
3.全面推动城乡生态和谐美丽。坚持和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打造乡村振兴林业样板,持续深化国家森林城市、省森林城镇和“一村万树”建设,推动绿化美化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深化森林古道保护利用,迭代升级全国先行的古树名木资源保护模式,实施“一树一策”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工程,因地制宜建设古树名木文化公园,持续迭代“古树名木监管平台”。
(三)实施共同富裕行动,打造富民林业发展先行示范。
1.加快推动林业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木本粮油、竹木制造、花卉苗木、林下经济、森林康养五大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木本油料全产业链发展,落实油茶扩种和低产林改造任务,拓展油茶发展用地空间。深化竹产业振兴行动,以构建“以竹代塑”产业体系为重点,推动竹产业“强链延链补链”。制定花卉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深化林苗一体化改革。加快培育“林下经济+”新业态,因地制宜发展林菌、林药等林下经济。鼓励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新业态,打造省森林康养旅游节。依托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提升“产业+会展”动能。健全“浙山珍”“浙山至品”等优质林产品牌推广和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2.加快推动林业产业平台体系升级。推动国家级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和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基地建设,打造一批具有林业特色示范县、产业强镇。深化国家竹产业研究院建设,支持安吉深化“以竹代塑”试点建设,推动“以竹代塑”“以竹代钢”等绿色低碳产业园区建设。建设一批林业产业小微园区,优化提升林业精深加工产业。引导企业向园区、优势区集聚,培育发展新的产业集群。
3.加快推动林农致富增收机制创新。深入实施“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全面推广“一亩山万元钱”科技富民模式。深化林业“标准地”改革,吸引社会资本“上山入林”投资林业产业。加快林业共同富裕试点县和林业共同富裕综合体建设,打造一批林业共富典型和标志性成果。积极培育林业专业大户、家庭林场、林业合作社、专精特新企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健全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与林农利益紧密联结机制,持续拓宽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林农变股东,收益靠租金、薪金、股金的“三变换三金”增收路径。
(四)实施平安林业行动,打造生态安全保障先行示范。
1.健全林火防控体系。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开展森林火灾防控“技防”能力提升试点。加快推进全省“林火智治”应用建设,全面应用护林巡查应用终端,提升森林火灾隐患发现感知能力。推进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加大森林防火巡护道建设,深化引水灭火工程,构建以防火巡护道、生物防火林带为重点的林火阻隔体系。
2.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高质量推进松材线虫病五年攻坚行动,严格落实“510·清干净”要求。深化永康国家级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治试点市建设,持续推进拔点清面和林业有害生物无疫情村建设。探索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改革,重点在普查除治、分类施策、内外检协同和数字化防控等方面开展创新试点。不断深化“数字森防”应用场景,在数字化精准防控上走在全国前列。
3.筑牢入侵物种预警防线。强化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完善考核评价、问责追责和激励机制。强化入境口岸外来生物常态化监测,深化引进植物隔离试种监管协作试点,实行外来物种分级分类管理。优化“数字森防-进境监管”应用,持续推进全国领先的林业海关数据实时共享。加强美国白蛾等重大林草外来入侵物种治理。深化互花米草防治攻坚行动,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实现互花米草常防常治。
4.强化疫源疫病监测预防。优化国家级和省级监测站布局,推动监测站(点)数量和监测范围动态调整。加强野生动物主要分布区、越冬地、繁殖地等重点区域野外巡护监测。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标准化建设,聚焦人员队伍、设施设备和应急物资储备,提升全省疫源疫病监测能力。探索建立集监测巡护、主动预警、收容救护、鸟类环志等为一体的“1+N”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
(五)实施万物和谐行动,打造生物多样性保护先行示范。
1.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高质量建设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创新探索集体林占比高地区国家公园建设模式。推进南北麂列岛海洋国家公园创建,加强亚热带海洋、海岛生态系统及海洋珍稀物种保护。加快推进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管理条例及自然公园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制定和执法体系构建。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研究细化国家林草局委托浙江省林业局办理国家湿地公园功能区调整事项。
2.创新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路径。推进自然保护地镇(村)融合发展,开展自然保护地周边特色小镇和入口社区建设,探索建立国家公园社区共建共管共享机制,鼓励支持社区居民参与自然保护地经营管理、生态公益林管理和自然保护地特许经营项目建设。深化“名山公园”建设,将自然保护地与周边社区共同纳入名山公园建设范围,推进名山公园区域联动发展。
3.构建珍稀物种抢救保护体系。实施旗舰物种保护重大工程,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保护。做大南方朱鹮种源繁育野化基地,加快梅花鹿(华南亚种)、黑麂等物种野外种群恢复,增建中华凤头燕鸥繁殖栖息地。深入实施百山祖冷杉等濒危物种抢救保护基地建设,创建国家濒危野生植物扩繁和迁地保护研究中心,建设省级濒危植物迁地保护中心。健全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网络。加快建立野生动植物动态感知监测体系,打造“野生动物一件事”数字化场景升级版,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智慧化管理。
(六)实施绿色共享行动,打造生态文化弘扬先行示范。
1.弘扬林业生态文化。深入挖掘山水、花、茶、竹等传统林业文化内涵,提炼古树名木、森林古道等生态景观的历史文化价值,探索构建浙派现代林业生态文化体系。加强世界自然遗产遗迹与生态文化原生地一体保护,持续推进走进名山公园系列活动。培育林业生态文化自觉,引导鼓励社会大众参与创作影视、摄影、书画等多种形式的林业生态文化产品,提升大众林业生态文化自信。
2.强化林业生态文化宣传。充分发挥网络、融媒体等作用,搭建林业生态文化宣传大平台,构建完善省市县联动、多媒体融合的宣传格局。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逐步构建 “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机制,开展“万名青少年进森林”等自然教育体验活动。深入开展“关注森林”、古树名木保护等科普宣教活动,持续办好“植树节”“湿地日”“爱鸟周”等生态文化主题活动和公益宣传展示、专题讲座,培育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
3.推动自然教育发展普及。加强林业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林业内涵的科普馆、标本馆、博物馆、展览馆、文化馆,推进森林步道系统和生态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国家林草科普基地、青少年自然教育绿色营地和自然教育基地(学校)建设,打造一批国家生态文化教育示范精品基地。加快推进省级林业自然教育基地建设。推广中华凤头燕鸥等明星物种慢直播模式,持续擦亮“山水精灵”品牌。
(七)实施科技强林行动,打造林业科技创新先行示范。
1.推动林业科创载体建设。加快推进国家林草装备科技创新园建设,研发山地丘陵宜机化新品种和轻便智能林业机械装备。开展国家林草装备创新试验示范基地试点、省级林业机械装备创新试验基地申报认定。依托中国林科院亚林所建立林草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中心。深化亚热带森林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级工程中心等平台建设。推动浙江高校院所在“以竹代塑”、森林食物开发、竹林碳汇等领域积极申报国家林草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联盟等各类创新平台。
2.加强林业关键技术攻关。聚焦森林质量提升、生态保护修复、主导产业发展、林木花卉育种等领域,深化省院科技合作,支持鼓励林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开展基础研究和源头创新,承担参与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林草局“揭榜挂帅”项目,切实解决制约林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难题。创新林业科技体制机制,加大林草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培育力度。
3.加快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快自主研发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械转化应用,深化林业“标准化+”行动,实施一批标准化试点项目,探索打造一批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基地。深入实施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专项行动,完善林业科技特派员选派、管理制度,优化一主多元的现代林技推广体系,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乡土专家培育体系,完善“1+N”科技服务团、科技推广“四联”帮扶长效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力度,深入开展林业科技周、送科技下乡等活动,推进供需精准对接。
(八)实施改革兴林行动,打造林业综合改革先行示范。
1.深化林长制工作机制创新。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目标责任,创新“林长+”机制。依托“林业大脑”建设,优化“林长智治”重点指标、重点任务动态跟踪调度方式,完善预测预警功能。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健全林长制考核评价、督查激励制度。常态化开展林长制第三方评估,加强典型经验总结推广。
2.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业强村富民集成改革,完善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机制。推行以股份合作为主导的林地经营权流转,建立村级股份合作社,鼓励连片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各地建立林权流转收储共富平台,完善林权流转交易平台,优化林业营商环境,引导社会资本“上山入林”。推进丽水市、衢州市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建设。深化金华东方红林场全国深化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支持各地分区分类探索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引导国有林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联合经营,持续开展“现代国有林场”创建和“未来国有林场”试点建设。
3.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建立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和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应用体系。健全森林、湿地等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开展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等生态指标交易,完善林地占补平衡管理机制,先行探索省内跨区域补充林地责任指标调剂管理,构建区域林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持续推进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地役权改革。
4.加强林业金融服务改革。健全“林业+金融”合作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工具和产品,有序推进以农户家庭林权资产入池增信为主要内容的融资模式。推动林业碳汇贷、林权抵押贷和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向规模化发展。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绿色保险产品,探索林业生产经营综合性保险,落实地方优势特色林产品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增强林业风险抵御能力。
5.强化林业数字化改革。深化“林业大脑”建设,迭代优化数字林业系统,健全“多感合一”林业生态感知网络体系,开展全国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试点省、东阳市植物物种感知系统大数据基地建设,推动林业数智治理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夯实林草湿“一张图”底座,推进样地调查与图斑监测协同更新,实现常态化省市县乡村五级森林资源年度出数。建立“天空地人”一体化林业生态工程监测监管平台。全面提升国土绿化和碳汇、强村富民等重大应用实战实效。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林业局与国家林草局相关司(局)建立定期会商协调机制,全面落实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先行示范,研究解决合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及时报告。省林业局具体落实和沟通联系,研究细化分阶段、分区域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建立一个专班统筹、一套机制运行、一个平台调度的“三个一”工作机制。
(二)强化任务推进。积极争取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林草局支持,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推动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加强跨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打造一批市县域先行示范。加强日常监督指导,落实各项任务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估。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林业先行示范重点工作纳入省政府部门绩效考评。
(三)强化要素保障。加大政策、项目等支持力度,优先在生态保护修复、自然保护地建设、资源管理、产业发展、林权改革、要素保障等方面争取先行先试改革授权。加强对政府投资林业建设项目的用地保障,对本行动计划涉及的建设任务用地予以倾斜支持。建立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政策,创新多元化投融资路径,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
(四)加强智力支撑。争取推动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林草局共同成立专家委员会,开展一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课题研究。认真落实干部上下交流锻炼机制,定期选派优秀干部挂职锻炼。开展浙江林草种业人才培养联盟试点。强化林业基层队伍建设,加强林业业务人员培训。
附:1.重点项目清单
2.重大改革清单
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