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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林业推动“以竹代塑+”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2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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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林改〔2024〕24号

各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

为加快落实“以竹代塑”倡议,扎实推进“以竹代塑+”先行示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草局等部门印发的《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我局研究制定了《浙江省林业推动“以竹代塑+”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浙江省林业局

2024年4月28日


附件

浙江省林业推动“以竹代塑+”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因地制宜发展竹产业,让竹林成为美丽乡村风景线”和“把小竹子做成大产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23〕1375号)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3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林改发〔2021〕104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以竹代塑”工作要求,助推乡村振兴、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战略实施,振兴我省竹产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以竹代塑”倡议,统筹以竹“代塑、代钢、代木、代气”等“以竹代塑+”产业发展,以构建竹产业体系为重点,着力抓好竹林资源培育、竹材精深加工、产品设计制造、市场应用拓展等全链条全要素协调发展,有效提升“以竹代塑+”动能、产能、效能,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带动林农增收致富,努力打造“以竹代塑”先行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坚持深化改革,规模发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求,明确竹林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调动林农积极性,探索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化经营模式,确保林农充分享受产业发展红利。

坚持市场主导,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挖掘“以竹代塑+”产品价值,增强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以市场为导向,立足消费需求,合理推动产业发展,防止盲目扩张。以绿色发展理念指导,坚持可持续发展,确保环境可承载。

坚持因地制宜,集群发展。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强化资源整合,实施差异化发展策略,充分利用各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比较优势,依托科技创新资源集聚区、物流基地服务保障区,形成产业集群,实现优势互补、联动发展。

坚持技术引领,集约发展。以增强科技创新为导向,聚焦提质增效、绿色环保等方向开展技术攻关。鼓励开展前瞻性技术研发,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提高原创技术和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以代塑+”竹制品的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7年,全省竹林面积保持基本稳定,竹林质量明显提升,适度规模经营占比显著提高;“以竹代塑+”产业集聚发展布局初步形成,产业链条完整,产品质量、产品种类、产业规模、综合效益进一步提升,重点产品市场占有率显著提高;“以竹代塑+”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关键技术、共性问题有效突破;社会公众“以竹代塑+”观念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以竹代塑+”资源链条。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优化竹林经营方式和经营模式,推动规模经营、科学经营、高效经营,为“以竹代塑+”产业发展提供充足、优质的原材料。到2027年,实现全省年产大径级毛竹2亿根以上,规模经营竹林面积超过400万亩,建设“竹林机械化作业示范基地”超过8个,新建竹林作业道超过4000公里。

1.推动竹林规模经营。积极引导竹农以承包经营竹林资产或货币出资入股的方式,组建按股分红的股份制合作组织,加快推进竹林经营向规模集约高效发展。支持国有平台流转收储合作社竹林经营权,通过林业标准地建设,推动林权市场化交易,促进竹林规模化经营。大力培育现代职业农民、竹业乡土专家、专业大户、家庭林场和合作经济组织等现代竹林经营主体。支持重点竹产区组建竹材采伐的专业化队伍,提高生产效率。

2.推动竹林科学经营。运用科学的竹林培育技术体系,针对竹材加工、制浆等不同产业选择适宜的品种、密度、营养补充等,提高竹林产量和质量。加强竹林培育规划,制定竹林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促进资源保护和高效利用。将退化竹林修复更新纳入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建立竹林资源监测体系,掌握动态信息,指导科学利用,支持有条件的竹林开展FSC(森林管理委员会)认证、CFCC(中国森林认证委员会)认证。引导发展竹林碳汇等新兴产业,进一步提升竹林亩均产出。

3.推动竹林高效经营。加强竹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竹林机械化作业示范基地”建设,全面推进竹林作业道路、灌溉设施、生产用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丘陵山区竹林基地“宜机化”改造,扩展大中型竹业机械运用空间。积极发展竹林复合经营,重点推广竹药、竹菌、竹禽、竹畜等复合经营模式。创建一批竹主题森林康养基地,利用优良的生态环境、健康的森林食品和深厚竹文化底蕴开展竹林疗养。

(二)优化“以竹代塑+”产业链条。

根据我省竹资源分布及竹产业发展基础,结合“以竹代塑+”发展趋势和需求,因地制宜选择竹笋加工利用、新材料开发利用、竹家具制造、竹纤维加工利用和竹质绿色能源能源等“以竹代塑+”发展方向。到2027年,培育5个“以竹代塑+”产业集聚区,“以竹代塑+”省级林业龙头企业10家。

1.竹子新材料开发利用产业。以竹材为主要原材料制造建筑建材和装潢用的竹质建材(竹质工程材料),主要包括竹集成材、竹重组材、竹刨花板和竹缠绕等四大类产品,通过科技引领,以生产自动化、智能化、绿色制造、竹建材标准型材化等关键技术为主要突破口,走建材化利用,将竹质材料用于建筑结构、装饰装潢、景观建筑、交通设施等场景,不断拓展竹质材料应用代塑、代钢边界和发展空间。

2 .竹家居制造产业。以竹材为主要原材料制造家居与装饰用材,主要包括竹家具、竹门窗、竹餐茶具、日用品等四大类产品,通过科技引领,融合工业设计、文化创新,以生产自动化、连续化、智能化、功能化、绿色制造等关键技术为主要突破口,推进竹家居与装饰产业工业化,加快竹质材料在竹家居、竹装饰和日用品等领域的代塑应用。

3.竹纤维加工利用产业。以竹纤维为主要原材料制造竹浆、家居用品、纺织材料及复合新材料等,主要包括可降解餐饮用品、家居纺织、可用于交通运输领域的新型环保轻量化材料、造纸等。以竹原纤维高效制备、预制件成型等技术创新,加快在日用家居、纤维纺织、交通工具内饰等方面的代塑应用。

4.竹质绿色能源制造产业。以竹材、竹废料为基础,耦合光伏电力电解水制氢氧,获得绿色二氧化碳和绿色甲醇,构成竹炭等固碳排氧工业产出零碳热力燃料。同时积极探索新型竹基硬碳电极材料等绿色储能材料创制、大电流密度高效制氢、竹材对CO2高效捕集和可控转化等技术。

5.竹笋加工利用产业。以竹笋为主要原材料加工制造食材、食品饮料、药物等三大类产品,包括笋干、水煮笋、即食笋、竹笋配料食材、速冻笋、竹笋主食、点心、饮料、笋竹源药物等。以竹笋传统食材加工制造为基础、食品饮料创制为突破口(森林食品)、笋竹源药物研制为引领(生物源药物),推进竹笋的食品化、功能化、国际化利用,大大拓展竹笋及其产品的应用领域,实现小竹笋从蔬菜行业进入大食品行业,开展竹笋源食品的创制,拓展竹笋产品的应用领域,实现竹笋加工产业跨越式发展。

(三)完善“以竹代塑+”加工链条。

加快竹材三级加工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布局、提质增效,不断完善和强化我省“以竹代塑+”加工链条。到2027年,建设物理分解点200个、初加工小微园20个、精深加工示范园5个。

1.加快竹材(竹笋)物理分解点建设。科学合理确定竹材(竹笋)物理分解点项目布局、建设规模和场地标准,依法规范安排用地空间,符合条件的按照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设施使用林地管理。

2.加强初加工小微园建设。结合乡镇土地综合整治,整合各类资源要素,集中打造一批共享的竹材初加工小微园。优化园区产业分工和公共服务功能,强化集中供热、蒸煮、碳化、烘干、环保处理等共性生产设施和工艺配套,推动竹产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实现绿色发展。

3.强化精深加工示范园区建设。在重点区域建设精深加工示范园区,按照绿色低碳园区的要求,加强园区统一规划和产业链打造,招引龙头企业入园,加大培育创新型企业力度,鼓励发展“以竹代塑+”产品设计、质量认证、电商外贸、物流运输、税收金融等专业化供应链服务,提升满足个性化、定制化需求的供给能力,完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加速园区内“微循环”。支持引导企业强强联合、兼并重组、参股控股、改制上市等形式,打造一批产业关联度高、功能互补性强、发展潜力大的龙头企业集群。

(四)强化“以竹代塑+”创新链条。

以突破制约“以竹代塑+”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为目标,重点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科研攻关和成果转化推广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力争形成“以竹代塑+”一二三产的全产业创新链。到2027年,研发推广新技术15项,创制设备15台(套),制定标准10项,授权发明专利25件,“以竹代塑”产品在日用、家具、装饰装修和建筑等多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1.加强“以竹代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化与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国际竹藤中心合作,整合国家竹产业研究院协同省内涉林高校院所、竹产业龙头企业等优势科技资源,建立“科研机构牵头+龙头企业参与+创新主体协同”的科研联合攻关机制。针对“以竹代塑+”高质量发展的产品、技术瓶颈,重点在“代塑+”竹质品原料新单元、竹材加工连续化工艺等共性关键技术方面开展科技攻关,形成一批产业化前景良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代塑+”竹产品。

2.完善“以竹代塑+”装备创新体系建设。围绕“以竹代塑+”市场需求,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依托国家林草装备科技创新园、国家竹产业研究院、国家林草局“以竹代塑”科创基地等平台,建立竹加工机械制造企业与科研、装备制造单位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原竹机械化采运与连续化精准初加工、圆竹展平连续复合制造、竹纤维绿色高效制备及成型加工、竹材异型数控加工中心、竹质快消日用品自动化分选检测等关键装备研发和应用,提升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生产水平。

3.构建“以竹代塑+”领域标准体系。加快推进“以竹代塑”基础通用、产品生产技术及质量、性能测试等标准制(修)订,规范“以竹代塑”制品的物理化学性能测试、强度测试、安全性能测试方法,推动科技研发、标准制定和产业发展一体化。加强与能源、交通、建筑等行业关联领域标准的协同衔接,探索制定“以竹代塑+”产品生命周期相关评价、竹制品安全等级评定等标准,不断提高“以竹代塑”全产业链标准化水平。

(四)打造“以竹代塑+”消费链条。

加快打造一批“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基地,建设一批替代应用场景,选树推广竹产业区域品牌和企业名牌,加大创新产品的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观念转变,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1.打造一批“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基地。在安吉、龙泉、庆元等地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基地,开展技术研发、产品标准制定、品牌建设等工作,夯实当地“以竹代塑+”发展基础。优先在当地公共机构、交通运输、商贸流通、餐饮住宿、邮政快递等领域,探索推广替代效果好、市场潜力大、公众易接受的“以竹代塑+”产品,总结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模式。

2.打造四大“以竹代塑+”应用场景。统筹“以竹代塑+”产品发展基础和市场需求,重点针对“日用一次性(包括快餐外卖盒、塑料购物袋、酒店一次性六小件等)、包装运输(包括塑料包装盒、快递盒填充物等)、建筑装饰(包括公共建筑装饰装潢材料、室内外地板等)、交通设施(包括市政公路护栏、隔离带、告示警示牌(锥)等)”等橡塑产品使用量大、降碳效果好、“以竹代塑+”成效明显的四大领域,建设一批应用场景;定期更新我省“以竹代塑+”主要产品名录,指导全省推进替代行动,引导市场有序更新;在省内自然保护地、森林康养基地等区域内率先开展推广替代行动;鼓励探索更多管用实用好用的替代场景。

3.促进竹产品市场产销对接。加快“浙山珍”“浙山至品”等优质林产品公用品牌建设,支持有实力的诚信竹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申报,加强对“以竹代塑+”企业商标品牌等知识产权保护。支持竹产业协会在服务品牌建设、推广宣传、线上线下交易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依托义乌森博会等展会活动,开展“以竹代塑+”推广对接活动,通过发布产品清单、需求清单、签订协议等方式,引导商贸流通企业与竹制品企业产销协同、供需对接,积极培育竹产品绿色消费市场,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三、保障措施

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以竹代塑+”项目积极申报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积极引导竹产业精深加工项目建设用地控制规模、科学选址,并将相关用地纳入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合理安排;建立以国家和企业投入相结合、长期稳定的投入机制,争取国家重大科技计划和专项计划向竹产业倾斜,将符合条件的竹产业关键技术研发纳入国家科技计划;将“以竹代塑+”产业发展纳入省级林长制考核的加分内容,加强考核评估结果运用,确保各项政策取得实效。

2.鼓励金融服务创新。鼓励“以竹代塑+”金融服务创新,根据林业产业回报周期长等特点,引导金融机构开发符合竹产业特色的金融产品,包括林权抵押贷款、林业长周期贷款等多种信贷融资业务。鼓励建立面向竹农、专业合作组织等经营主体的小额贷款扶持机制,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推动设立竹产业发展基金等进入竹产业,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发展竹产业。支持各地开发特色政策性保险,为竹产业平稳发展保驾护航。

3.加强社会宣传引导。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种手段,加大对“以竹代塑+”科学普及和宣传,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通过自然教育基地研学等方式,加强对学生等群体的教育宣传。鼓励各地广泛宣传“以竹代塑+”产品优良特性,普及不规范使用塑料制品造成的环境污染风险知识,引导公众形成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购买“以竹代塑+”产品的生活习惯。

4.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标准化组织等社团组织作用,开展运行监测、调查研究、品牌评价、品牌宣传、标准制定、人才培训等活动,引导“以竹代塑+”企业用好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全产业链协同发展。鼓励社团组织加大对国内竹产业技术能人、工艺匠人、企业高管等培养力度,造就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骨干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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