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积极贯彻落实林长制 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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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平湖市积极贯彻落实省市林长制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工作职责,扎实推进改革创新,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推动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在2023年度林长制工作考核中获评浙江省、嘉兴市优秀单位。 一是全面落实林长制改革。推进林长履职,通过召开总林长会议、发布林长令、开展巡林督查、挂钩联系问题等方式,将林长制改革推入规范化实施轨道。各级林长积极带头开展巡林护林工作,去年以来,市级总林长共开展巡林6次,挂钩联系年度重点问题2个并得到有效解决,其中“挂钩林地要素保障破题”作为今年嘉兴唯一上榜信息在省级《林长制工作专辑》刊登。 二是统筹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贯彻落实科学绿化实施意见,全年完成绿化造林1032.6亩(全市计划1000亩),成功创建省级“一村万树”示范村2个、省级生态文化基地1个、省级自然保护地融合村1个,浙江省古树名木文化公园1个,创建个数历年之最。实施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完成中幼林抚育717.5亩,完成率102.5%。深入实施林业碳汇行动,平湖市林场积极打造省级林业碳汇先行基地,顺利完成固碳抚育800亩任务。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市共参加1000余人,种植各类树木3000余株。 三是科学开展森林资源管理。积极开展森林督查,对国家下达的四个季度128个疑似违法图斑认真开展现场核实举证,无违法违规现象,2023年全市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总量和增幅均位居嘉兴前列。加强林地管理,稳步推进公益林管理,对全市5529亩省级以上公益林做好割灌除草、病虫防治等综合抚育。全面实施林地占补平衡管理,千方百计足额储备林地,全年办理林地审批28件,面积154.5亩,建设补充林地1005亩,占补任务完成率100%,确保重点项目用林保障。 四是持续深化野生动物保护。组织开展“清风行动”“迎亚运 促和谐”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张网捕鸟等违法行为,2023年累计开展检查巡护活动291次,清理非法捕鸟网具324具,救助野生动物137只,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起,下发非法猎捕野生鸟类违法行为举报奖励金3笔共4500元。承担省灰脸鵟鹰(猛禽)保护任务,开展嘉兴首个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调查项目,完成九龙山秋季迁徙猛禽监测调查,58天监测猛禽24种14151只。 五是持续推进湿地保护修复。组织实施互花米草防治攻坚行动,在嘉兴率先完成省下达年度互花米草除治任务425亩。公布一批一般湿地名录,结合国土三调和年度变更湿地数据,确定明湖、广陈塘、东南海域渔业用海区3处湿地列入该市一般湿地名录管理。开展湿地保护图斑落地上图,结合实施河湖长制、公布一般湿地名录等工作,开展保护图斑的落地上图,受保护湿地面积共22.58万亩,保护率70.4%(考核指标为54%)。 六是有效提升灾害防控能力。持续开展美国白蛾防控,在全市9个镇街道80个村(社区)155个点布设400套美国白蛾性信息素诱捕器开展防控监测,全年发现美国白蛾成虫54头,同比下降率98.9%,平湖市林业工作站获评全国2023年度先进国家级测报点。利用“防火码”“森林智眼”等智慧监测手段,加强日常巡查劝导,出动人员8600多人次,发送防火提示短信20万条,定期开展森林火灾实战演练,全年实现“零灾害、零事故、零伤亡”。 (平湖市林业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