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实践,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林改领域的生动实践。近年来,温州市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单家独户怎么办”的“林改四问”关键性问题,积极探索,守正创新,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服务机制,健全集体林权流转服务平台,构建林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服务机制,推动建立了集体林权流转全过程服务机制。
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服务机制,破解评估难。温州市严格执行财政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联合温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邀请全国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举办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题培训班,全市10多家资产评估机构参加培训,培育了一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服务机构。为进一步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市场,温州市印发了《关于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点围绕集体林权流转评估,出台扶持政策,向社会公布了16家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以上资质单位和15家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同时,在全市范围定期开展优秀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评选。
健全集体林权流转服务平台,破解流转难。温州市贯彻落实《浙江省林权流转和抵押管理办法》,依托温州市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出台了《温州市林权流转交易管理细则》,规范集体林权流转交易的范围和条件、交易方式和程序、交易行为规范等内容;要求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权流转交易,应当在农村产权服务机构进行,鼓励农村个人林权在农村产权服务机构进行交易;引导使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集体林权流转示范合同。同时,指导各地出台集体林权规模流转奖补政策。
为加快温州农村集体经济“消薄”和实施乡村振兴,温州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权流转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程序和流转平台。建立“县乡村”三级林权流转联动机制,县级依托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完善林权流转信息发布、流转交易、合同鉴证、数据统计等职能。乡镇依托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窗口或便民服务中心,负责林权流转信息的汇总、上报,并对流转合同履行进行监督。村级依托村民委员会或社区管委会,负责林权流转信息的搜集、核实和上报。同时,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发放林地经营权证。
构建林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服务机制,破解抵押难。温州市与浙江省农信联社温州办事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温州林业各项目获农信行社50亿元整体授信。同时,为缓解林权抵押贷款风险,破解林权抵押贷款难问题,温州市在全国率先出台《温州市林权担保风险补偿贷款管理办法》,落实温州市金融投资公司作为林权抵押贷款收储性担保机构,温州市农信行社作为林权抵押贷款合作银行,对逾期无法偿还的林权抵押贷款,担保机构和合作银行按照9∶1比例实行风险分担,担保机构向合作银行代偿相应债务后取得林权抵押权人资格,再通过温州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依法对抵押林权进行处置。同时,合作银行可将其自行负担10%部分涉及的抵押林权,委托担保机构处置。温州市本级财政设立林权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对担保机构按照每年新增林权抵押贷款担保额的0.5%进行风险补偿,从而使得林权抵押贷款额度更大、期限更长、利率更优惠,开拓了林权抵押贷款新路径。
温州市通过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服务机制、健全集体林权流转服务平台和构建林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服务机制,有效缓解集体林权评估难、流转难和抵押难等3大瓶颈问题,初步构建了集体林权流转全过程服务机制。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市场得到发展,入选浙江省6大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特色机构1家,开展集体林权规模流转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案例超300个,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服务机制逐渐健全,有效缓解了评估难问题。依托农村产权交易机构的市、县、乡、村四级集体林权流转网络体系不断健全,流转行为更加规范,全市累计完成集体林权规模流转面积超过30万亩。林权作为抵押物的金融属性逐渐显现,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持续增长,全市林权抵押贷款发生额超10亿元,彻底打通了集体林权资源到资产、资产到资金的转变路径,有效盘活了沉睡的森林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