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林业局、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文物局联合发文,公布浙江省一二三级古道名录。莲都区3条古道被认定为首批浙江省二级古道,分别为箬溪岭古道、曳岭古道、陈寮古道。 近年来,莲都区贯彻落实《浙江省古道保护办法》《浙江省古道分级保护办法》,累计两次对辖区内的古道进行资源普查和分级自评,在此过程中,栝苍古道、大山岭古道和官岭古道凭借其卓越的历史价值和文化内涵,成功申报认定为浙江省一级古道,进一步提升了莲都区古道保护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在历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中,莲都区主动谋划推进古道保护及生态修复,已完成栝苍古道、箬溪岭古道和杨坑村古道等修复项目,不仅推动了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还带动古道沿线的乡村旅游,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下一步,莲都区将继续推进古道的保护和修复工作,积极推动碧湖镇、大港头镇三条古道的修复,努力恢复古道景观,传承历史文化,同时结合自然景观,开发旅游项目,持续以森林康养、生态旅游、体育健身等古道新业态促进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 (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