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布总林长令推进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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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双总林长签发《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强村富民的令》,对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强村富民工作作出部署。 总林长令明确,坚持改革攻坚、共同富裕、系统集成,强化森林“水库、钱库、粮库、碳库”联动,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出四个方面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健全运行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强化主体责任,建立省市县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基层林业队伍建设,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二是强化统筹谋划,注重系统推进。聚焦浙江林改"五大问题",落实深化集体林权改革20条举措,优先推行股份合作经营模式,建立林权流转收储和市场交易机制。三是立足改革惠民,强化政策供给。完善林地流转、财政金融等配套政策,建立林业"标准地"双向供给体系,大力发展竹木制造、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绿色富民产业。四是发挥示范引领,破解体制障碍。全力推进衢州、丽水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启动林下空间收益权等14项试点工作,打造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浙江样板。 (局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