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总结
 
     
 
 

浙江省林业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5-02-19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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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报送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办发字〔2024〕248号)要求,现就我省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2024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国家林草局的大力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林业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全面落实省政府与国家林草局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主动担当、狠抓落实,林业各项重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提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强村富民实施方案》,制订林业“标准地”等一批配套政策。持续深化“三权分置”,深入开展国家林权登记提质增效等试点工作,大力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持续推进衢州、丽水等林业改革先行先试。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推进林业“碳汇贷”试点,优化油茶气象指数等林业特色保险,全省贷款余额达80.80亿元。

(二)科学国土绿化持续推进。完成造林(不含油茶)超19万亩,完成率129%。推进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完成落地上图面积超208万亩,完成率107%。持续深化3个国家林草碳汇试点建设,加快推进省级碳汇试点县、林业碳汇先行基地建设。全面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探索森林固碳增汇等经营模式17种。完成年度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培育珍贵树种省调控容器苗293万株。完成国储林林权收储41.63万亩,建设战略储备林34.17万亩,完成率74.86%。

(三)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强化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要素保障,共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7425件、面积11.17万亩。建立省“千项万亿”重大项目使用林地要素保障机制,完成补充林地责任指标跨区域调剂2万亩,交易金额达36亿元。深入实施林地占补平衡管理,完成补充林地入库46.5万亩。开展全省森林草地湿地普查,全面完成地类对接工作和林草湿年度监测任务。稳步推进上年度森林督查案件销号1806起,占疑似案件总数100%。创新推动天然林与公益林并轨,20家国有林场被国家林草局列入全国国有林场试点建设。

(四)自然保护地体系日益健全。加快推进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候选区融合发展,开展南北麂列岛国家公园综合科学考察前期工作。《浙江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经国家部委审查通过。规范风景名胜区重大建设项目委托审批管理,优化建设项目占用自然保护地论证和审批机制。开展“名山公园项目建设年”活动,完成“双百”项目年度投资额102.58亿元,推进26处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镇(村)建设提升。

(五)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加强。加强湿地名录分级管理,新增一般湿地名录51处。提高重要湿地生态补偿标准,对生态保护绩效考核达标的省级重要湿地补偿标准从30元/亩提到高40元/亩。杭州、温州获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双提名”。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全省首个完成整改销号。联合开展“之江利剑”“清风行动”,查办相关行政案件178起、刑事案件229起。重点实施39个珍稀濒危物种抢救保护,率先开展县域野生动物资源本底调查。

(六)林业产业转型稳步推进。全力推进油茶保供生产,完成保供49.7万亩。积极推进“以竹代塑+”行动,抓好竹林资源培育、竹材精深加工、产品设计制造、市场应用拓展等全链条全要素协调发展。深入实施“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新建帮扶村156个、面积4.6万余亩。加快现代林业经济示范区建设,大力推广“浙山珍”等省域公用品牌。扎实推进林苗一体化改革试点,预期亩均林地租金收益从原有的平均800元提高至3000元以上。

(七)林业灾害防控水平显著增强。开展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建设防火巡护道与农村公路469公里,整改火灾隐患2470处,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8起,受害森林面积89.3亩,同比分别下降33%和92%。全力打好松材线虫病防治攻坚战,全省累计完成除治面积454.8万亩,清理枯死木197.6万株。坚决打赢互花米草除治三年攻坚战,累计完成33.43万亩除治任务,实现“三年任务、两年完成”。扎实开展林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林业生产安全形势平稳。

(八)林业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全面落实省院第五轮合作协议,组建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6个。全力推进国家林草装备科技创新园建设,一期工程已基本竣工,完成第一批14项研发攻关项目。深入推进共同富裕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专项行动,健全“四联”常态化长效服务机制,巩固完善林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开展技术指导218次、解决问题350个。

(九)生态文明理念广泛弘扬。持续开展“关注森林”活动,健全“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体系。培育“走进森林看浙江”宣传品牌,推出“森临其境”宣传矩阵,开展植树节、湿地日、公益林建设20周年等主题宣传,举办全国古树名木保护科普宣传周主场等系列活动,组织“林业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先行示范”记者行活动,评选第三批十大林业推进共同富裕典型案例,全力讲好林业故事。

(十)基层基础建设持续夯实。提请召开省级总林长会议,印发省总林长令和全省林长制工作要点,全省市、县两级林长挂钩联系重点工作事项321项,发布总林长令80余份。恢复乡镇林业站15个,增挂乡镇林业站牌子96个。全面推进林业领域“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动绍兴市深化林草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全国试点。深化林业数字化改革,持续开展应用整合优化,扎实推进“多感合一”林业生态感知网络体系建设。推进国家林业审计问题整改,完成整改问题31个。

二、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全省林业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林草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省政府与国家林草局共同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先行示范战略合作协议,持续推进高质量森林浙江建设,为谱写“两个先行”新篇章贡献更多林业力量。

(一)着力完善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重点的林业综合改革体系。推行以股份合作为主导的林地经营权流转,完善财政金融支持、要素保障等配套改革,吸引工商资本“上山入林”,推进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实现林业强村富民。深化林业数字化、林业政务服务增值化等改革,争取更多的国家级改革试点落地浙江,打造更多在全国叫得响、有影响的改革成果。

(二)着力完善以美丽林相提升为重点的科学国土绿化体系。实施以重要节点、两路两侧、江河两岸等为重点的美丽林相提升行动,完成提升60万亩。高质量实施国土绿化重点项目,实施退化林修复19万亩以上。统筹沿海防护林工程规划、松林主动改造试点等,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100万亩以上。加快推进林业碳汇行动,积极助力碳达峰碳中和行动。

(三)着力完善以要素保障为重点的资源保护管理体系。聚焦省“千项万亿”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保障林地定额10万亩以上。深化实施林地占补平衡管理,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林需求的同时确保林地面积不减少。推深做实林长制,持续创新“林长+”工作机制,提升林长履职效能。全面完成全省森林草地湿地普查工作,按时保质提交普查成果。全面落实林草审计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加大对毁林毁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着力完善以林业主导产业转型发展为重点的绿色富民体系。完善竹加工三级体系,制定“以竹代塑+”产品信息收集和目录清单,推广“以竹代塑+”产品,推动竹产业振兴发展。深入实施林苗一体化改革,因地制宜实施林苗同步发展战略。积极发展木本粮油产业,完成油茶保供生产任务。持续推广“一亩山万元钱”模式,大力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等林下经济。培育森林康养产业体系,打造长三角一流、国际知名的森林康养目的地。

(五)着力完善以自然保护地建设为重点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开展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模拟运行,推进南北麂列岛综合科学考察等国家公园创建前期工作。推进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机制。深入实施“名山带富”行动,推进自然保护地与周边村镇融合发展,打造名山特色品牌。开展《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出台《浙江省湿地保护规划(2023-2030年)》,推动杭州、温州国际湿地城市认证。推进濒危物种抢救保护基地建设,壮大中华凤头燕鸥、朱鹮等物种种群。

(六)着力完善以林业灾害防控为重点的林业生态安全体系。开展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深化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及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推进护林防火设施与农村供水站共建。全力抓好松材线虫病疫情集中除治和“即现即清”,巩固五年攻坚行动成果。加强互花米草复发管控,因地制宜开展滩涂生态修复。落实林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和隐患排查,切实守好林业安全底线。

(七)着力完善以林业“双强”行动为重点的林业科技创新体系。聚焦美丽林相建设、“以竹代塑”等重点领域,深化省院科技合作,加快推进国家林草装备科技创新园建设,研究和推广符合浙江山地丘陵的机械装备。加快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完善林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健全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完善科技推广帮扶长效机制,推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械转化应用。

(八)着力完善以深化“关注森林”为重点的林业生态文化体系。持续迭代升级“浙里种树”应用程序,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深化“关注森林”活动,围绕湿地日、植树节等重要节点,加强生态文化宣传,增强公众生态保护意识。全面实施古树名木、森林古道等保护行动,打造一批古树名木主题公园,修复一批森林古道。打造“森临其境”宣传品牌,让广大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我省山川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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