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报告
 
     
 
 

中共浙江省林业局党组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报送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2-24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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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省林业局全面落实《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按照《2024年法治浙江建设工作要点》和《2024年法治浙江建设考核评价办法》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政府职能,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建设水平,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浙江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加强林业立法工作,2024年《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林权流转条例》列入预备审议项目并稳步推进;对林业法规规章进行涉营商环境全面清理并及时报送2025年立法计划;反馈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浙江省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等在内的相关立法意见80余件。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出台《浙江省林业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进一步明确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的行政活动范围。2024年我局共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0件,其中规范性文件法审8件,重大决策法审1件,民事合同法审1件。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外聘法律顾问1名、公职律师1名,全面参与局机关各类涉法活动,重点做好各类政策措施合法性审查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工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2024年以我局名义新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6件,全部及时完成公开和备案。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能力,出台《浙江省林业局公平竞争审查实施办法》,共审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存量文件98件、增量文件1件,并接受完成第三方评估。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1项、调整4项为不强制中介提供服务事项,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规范中介服务活动,提升中介服务质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化,公布2024年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结果,对重大决策案卷及时归档。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开展林业行政许可规范化建设,动态调整完善行政许可清单和操作指南。接收国家林草局新增委托许可事项,加强许可平台建设。二是规范行政检查活动。开展行政检查事项全面清理,2024年对我省林业条线95项行政检查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最终调整50项,其中取消13项、整合归并37项,并在权力事项库及时更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及时设置抽查任务和计划,“双随机”事项覆盖率达100%,检查任务计划完成率达100%,检查结果按时公示率达100%。三是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调整综合执法事项,建议将14项行政处罚事项划转给综合执法部门。四是推进林业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与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用林保障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优化建设工程用林审批手续,进一步简政放权,提供便民服务。2024年9月,我省绍兴市被国家林草局办公室批复为全国林草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试点市,全面启动增值化改革方案。五是加强培训。组织开展两期全省林业执法人员培训、一期全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培训,通过课程讲授、案例研讨、典型案例交流、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培训林业和综合执法人员200余人次。

(四)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组织开展全省森林督查、联合省公安厅等部门贯彻落实国家林草局、公安部等11部委关于开展“清风行动2024”的通知要求,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和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全省林业检疫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林业植物检疫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我省林业生态安全。与国家林草局上海专员办、省公安厅共同签署《关于打击破坏森林湿地资源违法犯罪的合作备忘录》,加强部门合作,提升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开展2024年度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通报评查结果。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积极配合做好省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意见涉林问题整改工作。自觉接受司法监督,2024年共发生行政复议案1件,按照复议决定及时整改到位,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省林业局推进法治浙江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行政执法程序性规定需要进一步落实,行政许可实施规定需要进一步优化,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履行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履行推进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2024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一名局领导带头作中心发言,相关处室负责人作交流发言。5月举办的省林业局处级干部专题培训班、6月举办的青年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落实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局长办公会前学法、举行专题学习会、法律讲座进行法律辅导,推进领导班子会议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印发《浙江省林业局2024年度法治浙江建设工作要点》和《浙江省林业局2024年法治浙江建设考核任务分解方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列明10个法治工作要点,并将法治浙江考核任务细化为16大项46小项,明确责任单位。

(二)加强领导干部和单位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建设。2024年,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开展集体年度学法4次,先后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法规,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头作用。组织领导干部和局机关公务员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全员通过考核。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2024年新增6人领取行政执法资格证。

(三)落实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2024年8月,组织全省林业法制工作者一百余人系统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邀请专家做专题培训。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举办浙江省第42届“爱鸟周”、第11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活动,评选第二批10个“浙江省观鸟胜地”。在“潮新闻”客户端设立“保护野生动植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专题,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进村入户等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全面完成本单位普法个性任务。我局先后组织全省法制、执法人员深入学习《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邀请专家学者和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老师开展专题授课,参会人员还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

三、2025年法治浙江建设工作安排

2025年,我局将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贯彻落实林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好《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修订工作,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活动,持续提升林业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不断推动法治浙江建设取得新成效。

中共浙江省林业局党组           浙江省林业局

2025年2月21日

(联系人:黄辉,联系电话:8739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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