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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浙江省绿化与自然保护地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2025年浙江省“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0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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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绿委办〔2025〕3号

    各市、县(市、区)绿委办、林业主管部门,省绿化与自然保护地委员会成员单位:

    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20周年,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义务植树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通知》(全绿办〔2025〕1号)要求,持续深入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助力美丽浙江建设,经研究,现将《2025年浙江省“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浙江省绿化与自然保护地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林业局

    2025年2月26日

    2025年浙江省“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行动方案

    为切实有效推进我省“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省市县共同开展系列活动,部门联动、各级落实、形成合力,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内容

    按照全绿委办全面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要求,我省积极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截至目前,已建设1个国家级、31个省级、一批市县乡级基地,在推动尽责形式多样化、公民履责便捷化、义务植树常态化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为营造全民踊跃参与义务植树的良好局面,2025年浙江省“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行动以“1+11+N”形式开展,具体为“1”场启动仪式,“11”场地市活动,“N”场尽责活动。

    (一)“1”场启动仪式。由省绿化与自然保护地委员会、省关注森林组委会、省林业局主办,杭州市林业水利局、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协办。3月初,在省级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杭州孤山公园举办启动仪式,主要通过志愿服务宣传、认种认养、植树造林等方式尽责。

    (二)“11”场地市活动。请各市积极争取绿委、关森委支持,组织11场市级“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省林业局结合“绿化造林月”服务指导工作,参加当地活动。相关活动汇总表如下:

    县(市、区)

    活动时间

    活动具体地点和内容

    杭州临安区

    3月

    在临安区玲珑街道高源村黄泥湾油茶基地开展种植油茶活动。

    宁波市林场

    (市本级)

    3月

    在宁波市林场开展植树活动。

    温州瓯海区

    3月

    在瓯海区第十五届国际园林博览园南园内,开展植树活动。

    湖州长兴县

    3月

    在长兴县林场开展植树活动。

    嘉兴桐乡市

    3月

    在桐乡市白荡漾省级湿地公园内,开展植树活动。

    绍兴镜湖新区

    3月

    在镜湖新区湖东区块路网及环境改造二期工程(环境工程)一标段项目区块,开展植树活动。

    金华婺城区

    3月

    在婺城区新狮街道沙溪村林苗一体试点区块,开展植树活动。

    衢州江山市

    3月

    在江山市清湖街道清三村义务植树基地,开展植树活动。

    舟山普陀区

    3月

    在舟山海岛植物园,开展植树活动。

    台州台州湾新区

    3月

    在省级“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台州湾新区),开展植树活动。

    丽水莲都区

    3月

    在省级“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白云国家森林公园,开展植树活动。

    (三)“N”场尽责活动。全年开展,通过“浙里种树”小程序发布,集中在3月12日植树节前后。各地要充分用好现有五级“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将基地作为常态化承接多种尽责形式的重要场所和展现义务植树成效的重要窗口。结合地方实际,将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和其他形式等8大类尽责形式落到实处。每个基地全年开展1场以上尽责活动,其中省级以上基地全年开展4场以上尽责活动。

    二、工作要求

    (一)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是推进国土绿化的有效途径,是传播生态文明理念的重要载体。每年植树节期间,浙江省党政军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履行植树义务,大力弘扬绿色风尚,进一步激发了全省上下植树造林、绿化国土的热情,助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之江大地生根发芽。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完整准确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做好全民义务植树工作,为浙江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先行示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全面落实工作任务。各地各部门要以生态文明全民共建、生态福祉全民共享为目标,不断提升义务植树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多样化、公民履责便捷化、义务植树常态化。一要广泛宣传发动。结合3·12全国植树节、3·21国际森林日和12·13全民义务植树决议日等重要节点,做好义务植树主题宣传。二要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将义务植树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充分用好现有五级“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指导所辖各级已建基地策划制定全年活动方案,确保各项活动有序有效开展。三要积极使用“浙里种树”程序。充分利用“浙里种树”程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本地区的义务植树尽责基地、接待电话及尽责活动,各类活动在“浙里种树”程序上同步上线发布、登记、开展和反馈。植树节前,各地要组织集中上线发布。四要不断完善基地体系。积极联动国家青少年自然教育绿色营地、省生态文化基地、国有林场等场所参与到五级基地体系的建设,为大众提供更多、更便利的义务植树尽责场所,拓展义务植树与自然教育、自然保护、志愿服务、古树名木保护等融合模式。五要组织做好领导及部门植树活动。各级绿委办、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好各级领导义务植树活动,活动结束后及时在“浙里种树”后台补充登记。各级绿委成员单位要结合城市绿化美化、校园绿化、通道绿化、水土保持、防护林建设等部门工作,组织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属地义务植树,并按要求做好尽责统计(见附件2)。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把义务植树工作列入绿委会的重要议题。压实责任,做好本辖区内单位和个人义务植树活动的服务和保障。创新途径,积极探索义务植树尽责“福利”,鼓励向尽责人提供各类自然保护地等门票减免,在参与生态教育、自然体验、森林康养等活动方面提供优先优惠服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牢固树立绿化为民、绿化惠民的导向,科学生态节俭地扩绿、兴绿、护绿,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其他

    省绿委办将根据“浙里种树”程序数据信息,对各地义务植树开展情况进行汇总统计。按照“谁组织、谁填报”原则,各类活动可在活动开展前线上发布、审核预约、结束后反馈,也可在活动结束后补充登记,完成闭环管理的数据纳入统计。

    联系人:张保儿,电话:0571-87399248,地址:杭州市凯旋路226号浙江省林业局。

    附件:1.2025年“互联网 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倡议书.doc

       2.2025年全民义务植树宣传主题及宣传语.doc

       3.各部门义务植树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