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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5〕1号)要求,近期我局联合省财政厅对2024年度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中央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基建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予以公开,详见附件。
附件:浙江省2024年度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自评报告.docx
浙江省2024年度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区域绩效自评表.xls
浙江省2024年度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docx
浙江省2024年度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自评表.xls
浙江省2024年中央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自评报告.docx
浙江省2024年中央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自评表.xlsx
浙江省2024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基建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浙江省2024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基建支出)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