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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尽快构建我省自然保护地团体标准的“四梁八柱”,发挥团体标准在行业发展中的创新和支撑作用,根据《浙江省自然保护地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浙保联〔2024〕1号)相关规定,我会于2024年向社会广泛征集第一批团体标准,现5项团体标准已通过专家技术审查并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4月14日至21日。各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
联系人:江晓薇; 电话:0571-85151296
邮箱:ZNPAF2022@163.com
附件:
1.名山公园入口社区建设标准.zip
2.风景名胜区管理评估规范.zip
3.海洋公园管理评估规范.zip
4.海洋公园监测规范.zip
5.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项目选址方案编制导则.zip
浙江省自然保护地联合会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