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林长制示范样板 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湖北十堰不断筑牢生态安全和水质安全屏障
湖北省十堰市是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近年来,十堰发挥林长制引领作用,一体推进护绿、增绿、兴绿、活绿、管绿,不断筑牢生态安全和水质安全屏障,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目前,十堰全域水质、空气质量均达历史最好水平。十堰市荣获联合国全球生物多样性魅力城市,成功争取10.33亿元的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十堰市林长制工作获国务院激励表彰,丹江口市林长制工作获国家林草局激励表彰,十堰市还在全省总河湖长暨总林长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聚焦“护绿”压实工作责任
建立四级林长制体系,设立四级林长3521名。自林长制推行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对林业工作重视程度空前,把林长制、木本油料、林相季相改造等纳入党代会、政府工作报告统筹部署推进。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林业汇报,研究重点工作,签发林长令,深入责任区巡林,调研国有林场和林下经济发展,指导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森林防火等工作。健全“一长三员”巡林管理办法,建立湿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打击破坏野生动物会议制度,与陕西、河南、重庆等地联防联控森林灾害,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专项巡察,四级林长巡林2.7万次、解决重难点问题500多个,加快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
聚焦“增绿”开展植绿护水
绿色是十堰最大的底色和优势。在基本实现全域绿化的基础上,围绕加快建成国家战略水源地,开展植绿护水行动,大力推进林业“双重”项目、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等重点工程,增强森林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节气候、固碳增汇等生态功能,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十四五”以来,全市累计完成营造林359.8万亩,实现蓄水于山、固碳于林。全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建设现场会在十堰召开,“双重”项目建设成效得到各级充分肯定。以“两区(主城区和武当山特区)四边(城边、路边、山边、库边)”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乡村片林、景观通道、“四旁”绿化、生态绿道、休憩公园建设,高品质改造林相季相112.5万亩,一体推进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山川建设,实现绿化、美化、经济化,打造山水融城、林海环绕、多彩叠翠的绿美图景。2024年8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给十堰丹江口库区环保志愿者回信中肯定了十堰市保水护水成效,指出“库区水更清了、山更绿了、环境更美了”。
聚焦“兴绿”发展林下经济
立足全国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定位和十堰林地广阔、耕地不足实际,统筹推进森林康养、林下经济、林业碳汇,积极探寻“两山”转化最优解,力促“美丽颜值”变成经济产值。2024年,全市林业综合产值达420亿元,增长21%。突破发展林药、林菌、林茶、林旅为支撑的林下经济产业,编制《十堰市服务湖北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 加快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规划(2025—2035年)》,出台实施意见,做大黄精、油橄榄、道地药材武当七味、特色菌草九品等土特产,全市林下经济经营面积达752万亩,培育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2家、省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48家。林下经济总产值过百亿元。积极发展森林康养产业,打造国家级森林康养建设试点26家。大力发展以油橄榄、油茶、核桃为重点的木本油料产业,木本油料总面积达152.5万亩,其中油橄榄12.5万亩、油茶26.76万亩、核桃70万亩。探索发展以“碳林贷”、碳汇、战略储备林等为重点的新型产业,郧阳区创新推出全国农行系统首笔、湖北金融系统首笔“碳林贷”,竹溪县挂牌成立全市首家“两山银行”。全市绿色贷款余额617.1亿元,增长27.31%,增速全省第4。据测算,全市年均可开发CCER造林碳汇约900万吨,按市场交易价可产生收益7亿元以上。
聚焦“活绿”深化改革创新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构建“1+1+6”试点体系。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竹山九华山林场探索“三挂钩”(将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基地建管同职工绩效工资、评优评先、职级晋升挂钩)绩效管理机制。深化林业机构改革,全市5个县(市、区)均恢复林业局机构,作为政府组成部门,保留林管中心,新增行政编制36个、事业编制5个,调配专业人员17人。积极应对市县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和乡镇林业站机构改革新形势,确保队伍不散、工作不断档、责任不脱节。房县探索设立天然林资源管护站,将原林业站工作人员全部安置在天然林资源管护站,承担原乡镇林业站职能;丹江口市明确乡镇综合执法中心承担原林业站工作职能;竹溪县明确由乡镇南水北调水质安全保障中心承担乡镇林长制和原林业站工作职能。建立智慧林长制平台,接入“城市大脑”和水质监控中心,对主城区230个保留山体进行全方位、无盲区人机协同巡林,对森林资源实现动态监测。全力服务中心大局,加强林业要素保障,2024年争取到位项目资金15.8亿元。精准对接、主动服务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扩建校区、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09国道扩建工程等省、市重大建设项目落地实施,保障林地9120亩。
聚焦“管绿”守牢安全底线
建立完善市级林长挂帅督、市林长办牵头督、林业部门常态督“三级督导”工作机制,深化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四长联动”,在全市9个重要生态功能区建立生态警务室,成立43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发布《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制度,严厉打击破坏林业资源违法行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房县、郧西县、张湾区在全省率先探索古树致害保险,为129株古树投保5.07万元,保额253.8万元。编制《十堰市森林防灭火规划(2024—2030年)》,落实“三包三查十到位”(包片、包山、包点,深入排查、全面巡查、严格追查,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排查到位、管控到位、系统建设到位、设备到位、看护到位、预案到位、宣传到位、培训到位)森林防火制度,颁布《十堰市森林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办法》,探索主城区无人机协同巡林和“一山一案、一险一策”机制;争取实施国债防火、以水灭火等打基础项目,建成应急道路567.71公里、生物阻隔带6.75万亩,全市森林火情下降83.7%,连续3年零火灾。加强灾害防控,牵头成立鄂陕豫三省四地“十安商南”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联盟,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6.86‰,低于省控指标。抓好“窗口期”除治和“即死即清”两阶段除治任务,探索无人机调运疫木下山试点,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面积、病枯死松树数量实现双下降,6个乡镇实现无疫情。
(汤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