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于2025年5月9日正式发布了《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划定了全区陆生野生动物的禁猎区和规定禁猎期。
《通告》明确,普陀区行政辖区范围内全年禁止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省一般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通告》规定,该区禁止使用军用武器、体育运动枪支、气枪、地枪、毒药、爆炸物、排铳、铁铗、地弓、粘网、电击或电子诱捕装置、猎套、猎夹、弹弓、弓弩及其他危害人畜安全的猎捕工具和装置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火攻、烟熏、挖洞、陷阱、网捕、捡蛋、捣巢等方法猎捕。
该《通告》的发布,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重要举措,为该区进一步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执法行刑衔接、打击非法猎捕、从源头遏制野生动物非法贸易链提供了制度保障,对加强该区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