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林长制办公室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通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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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切实落实古树名木保护责任,推动古树名木全面依法保护,结合该市实际,温岭市林长制办公室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通知》文件。 通知要求,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古树名木保护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科普宣传周、特色主题活动以及志愿者行动,挖掘古树名木的历史文化内涵,推动文旅融合。同时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普法宣传,鼓励公众参与认捐认养和保护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的良好氛围,切实守护好这些“有生命的文物”,留住美丽乡愁。 二是加强保护管理,古树名木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道)要精确掌握辖区内的古树名木资源数量、具体分布位置、生长环境及状况等信息。不定期对辖区内的古树名木资源开展巡查,巡查过程中如发现有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或报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局处理。同时将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有关建设项目应避让古树名木,如无法避让,需根据古树保护级别报相应的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并报温岭市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实施。 三是提出工作要求,首先是提高工作认识,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然要求;其次是强化工作职责,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把每一棵古树落实到养护单位和养护人,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最后要求各镇(街道)在2025年5月23日前完成辖区内新一轮古树名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台账记录,对需要修复复壮的古树名木及时上报到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岭市林业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