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古树名木可持续保护,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4月25日印发《关于加强古树后备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将全市树龄在50年以上的,不足100年的树木纳入古树后备资源范畴,温州市林业局和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牵头组织各地启动古树后备资源调查与认定工作。各县(市、区)古树名木主管部门通过重点巡查、群众申报等渠道,动员乡镇(街道)、护林员、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广泛收集古树后备资源线索,组织技术人员开展实地踏查鉴定和审核认定。
截至6月30日,温州市首批202株古树后备资源已正式完成认定工作,有效补充了未来古树资源,为温州生态景观增添历史厚重感。此次首批认定的乡村和城市古树后备资源分别为113株和89株,涉及鹿城、龙湾、洞头、乐清、永嘉、瑞安、平阳、泰顺和龙港等9个县(市、区)。认定结果全部录入信息管理系统,按照“一树一档”的要求建立图文档案,全面落实挂牌保护措施。
下阶段,温州将加强普法宣传,合力构建林长履职、系统施治、多方协同的保护体系,进一步提升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水平。
(温州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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