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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6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7-1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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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林提〔2025〕42号

陈秋夏、舒金平等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69号提案《关于支持全省推广林苗一体基地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现答复如下:

我省是花木产业传统大省,种植规模和产业效益一直位居全国前列。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支持下,省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充分发挥七山生态和市场先发优势,不断优化产业环境、持续增强发展动力、深入推进三产融合。目前,全省花卉业种植面积约149万亩,从业人员达60万人,年销售额超过147亿元,花木产业有力地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针对你们提出的建议,我局积极与省级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进行深入研究,落实相关措施,切实推动我省花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

一、关于加强顶层设计制定林苗一体化实施方案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花卉业发展工作,把花卉苗木作为林业主导产业纳入林业发展规划,围绕落实国家关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出台支持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为产业创造更加优良的发展环境。2023年12月,经省政府同意,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快花卉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林绿〔2023〕71号),明确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我省花卉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推动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花卉业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为解决花木种植空间不足,2023年8月,省林业局同意将金华市列为全省首个林苗一体化改革试点,在婺城区、金东区开展林苗一体化改革试点。以森林覆盖率不下降为原则,合理规划布局,鼓励利用低产低效林、退化林、灌木林等拓展用地空间,探索国有平台建设运营、“林业标准地”等模式创新,建设现代化花卉苗木产业园区。目前,金华市婺城区、金东区已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按照方案开展建设,为全省花木产业高质量发展探索新路径。

二、关于建设林苗一体化园区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的建议

省林业局通过林苗一体化改革试点,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基地和产业示范园区,带动花卉产业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种植、集约化经营。目前,正在推动长兴、云和、嵊州等地因地制宜规划实施林苗一体化建设,对花木产业延链补链、强基提效将会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金华市婺城区、金东区以国有企业作为经营主体,以“林业标准地”建设,统一运营管理,统一流转土地,探索价格信息指引、市场金融服务等增值项目,建设集新业态、新设施、新模式为一体的林苗一体化产业示范园区。目前,两地已完成土地流转4004亩。其中金东区773 亩产业园完成招商,吸引15家全国知名花卉企业入驻,亩均投资达300万元。

三、关于加大对林苗一体化基地建设要素保障的建议

林苗一体化改革是一个跨行业、多业态、复合型的系统工程,是林业改革的一次重大创新。省林业局将婺城区、金东区林苗一体改革试点先后列为2024、2025年省级林业共同富裕综合体项目,打造以林苗一体为基础,三产融合发展的产业示范园区。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动试点建设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聚焦林业种质资源和良种基地建设,协助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省财政厅统筹支持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科学安排资金保障;省自然资源厅指导有序推进陡坡与平原农用地布局优化和整治提升;省农业农村厅调整优化种植结构,科学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你们的建议,在相关工作中充分考虑吸收。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花卉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不断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打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格局。二是针对林苗一体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方案和具体措施,持续推进试点建设。重点指导婺城区、金东区的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及时总结提升改革经验,为全省推广林苗一体化模式形成可分享可复制的成功经验。三是进一步强化协调合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会商协作,强化土地、财政、科技、金融、人才等要素保障,形成促进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感谢你们对我省花木产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 徐俊毅

联系电话:0571-86576515。

浙江省林业局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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