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浙江省林业局公开征求《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加强冬虫夏草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出售、收购等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16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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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进一步加强冬虫夏草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保护、发展和利用,规范出售、收购等相关管理工作,提升科学保护水平,我局研究形成了《冬虫夏草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出售、收购等相关管理工作要求(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yingguofan@163.com。

二、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路226号浙江省林业局浙江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总站(邮编:310000)。

三、联系电话:0571-87834973。

有关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

附件: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加强冬虫夏草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出售、收购等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浙江省林业局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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