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闻动态 |
龙游:林地不是“自留地” 生态红线碰不得 |
| ||||
林地是宝贵的生态屏障,其用途的改变关系着生态安全底线。未经审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搭建房屋,不仅会损害环境,还触犯了法律底线。 4月10日,龙游县林业水利局工作人员发现当事人曹某某涉嫌实施未经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4月15日开展立案调查。经调查,当事人曹某某自2024年7月起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在某村的自家林地内搭建房屋,毁坏林地面积120.32平方米,涉案林地均为公益林,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合计为1797.24元。 曹某某在上述地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责令曹某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6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处罚款人民币1976.96元的行政处罚。 动土一方,养绿千日。广大市民要以案为戒,切勿心存侥幸,自觉遵守林业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生态保护意识,共同守护每一寸林地。 (龙游县林业水利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