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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乱养!乐清查处非法饲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案件

 
 
发布日期:2025-08-0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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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鸟类等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乐清市柳市镇发生一起非法饲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件。

  7月28日夜间,乐清市林业局柳市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柳市镇怡乐山庄山上有非法饲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的行为。接到举报后,柳市所立即联合柳市公安分局,前往现场进行核查。

  经调查,郭某某与杨某某在未取得任何许可证明的情况下,非法饲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两人各饲养2只,合计4只。目前,这4只画眉鸟已移交至第三方动物环保组织妥善饲养。

  执法人员指出,2021年新修订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已将画眉鸟列为二级保护动物,涉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科学研究、人工繁育等特殊需求,必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批并取得专用标识;任何未经审批的买卖、运输行为均属违法,情节严重者将面临刑事处罚。郭某某、杨某某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条款,柳市所已进行必要的取证和调查,并将依法予以处理。

  乐清市林业局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切实增强爱鸟护鸟意识,严禁非法猎捕、收购、出售、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坚决抵制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如果发现刚出生的雏鸟,尽量不要惊扰或者擅自带回家抚养,以免幼鸟丧失野外生存能力,如果在野外发现野生动物受伤等情况,应及时通知林业或公安部门进行救助。

(乐清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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