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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保联〔2025〕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浙江省自然保护地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浙保联〔2025〕3号)的规定,浙江省自然保护地联合会向社会公开征集团体标准项目,经联合会标准专业委员会评估和专家组审查,拟对《湿地公园管理评估规范》等7项团体标准予以立项,名单详见附件。
浙江省自然保护地联合会
2025年8月22日
浙江省自然保护地联合会关于2025年(第二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