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加强2025年国土绿化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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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林字函〔2025〕205号 各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 根据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和省林业局关于国土绿化项目及落地上图管理等文件通知要求,现就认真做好2025年国土绿化项目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2025年度省级以上国土绿化项目全流程管理 (一)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双重”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后,项目单位要尽快按计划时间开工建设,并按照下达的绩效目标认真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照审批后的作业设计施工,发现施工地块、作业方式与作业设计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国家作业设计管理规定和落地上图要求,及时开展作业设计变更或备案,同步做好国家系统内作业设计变更或备案。各地要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建设进度,2025年任务原则上在2025年12月底完成建设,其中第一批“双重”项目力争今年内完成竣工验收。 (二)2025年度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中央财政绿化补助项目)。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年度任务完成率不低于85%,力争于12月底前完成验收并支付资金。项目作业设计用地会审、合理性评价于8月底前完成,完成作业设计审批后在省级平台(国土绿化模块)落地上图。项目作业设计编制与审批时,可对原入库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具体作业措施作适当调整,项目绩效目标保持不变。 (三)2025年度省级林业专项资金(国土绿化)。省级资金优先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实施、美丽林相提升样板、和美乡村绿化美化,形成规模集聚效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于7月底前,将年度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含省级下达绩效部分和县级分配部分,明确资金绩效目标、使用方式、范围与标准)报送省林业局,8月底前在省级平台(国土绿化模块)内完成项目作业设计落地上图。各地要对照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加快绩效目标执行,于1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并支付资金,在年度国土绿化任务完成结果落地上图工作中,统筹完成省级资金任务落地上图。 (四)2025年度国家储备林项目任务。已实施项目县(市、区)要严格执行《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做好项目自评估工作准备。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于7月底前,将国家储备林项目2025年度建设计划上报省林业局,并加快营造林工程实施;要科学编制作业设计并严格按照作业设计施工管理。作业设计经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同意后,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用地会审、合理性评价,并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开展作业设计审批。审批完成后,项目单位应于8月底前在省级平台(国土绿化模块)开展作业设计落地上图。2025年建设计划原则上在12月底完成,自查验收结果同步抄送金融机构。 二、统筹开展国土绿化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一)2024年“双重”项目和2024年中央油茶示范奖补项目。各项目单位于6月底前,将项目自评报告及完成结果落地上图数据,通过国家国土绿化项目落地上图管理平台(国家平台),逐级上报至省林业局。项目自评执行国家国土绿化项目质量评价管理规定(试行)和技术规范(试行),项目单位对年度建设任务实行全面评价,逐小班开展外业调查,完成图斑与国家平台内作业设计落地上图的小班位置、绿化方式一致。 (二)2024年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重点县油茶补助项目和2023-2024年国家储备林项目。各项目单位于9月底前,将项目自评报告及完成结果落地上图数据,通过国家平台逐级上报至省林业局。项目自评参照执行国家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项目单位逐小班开展外业调查基础上,完成图斑与省级平台及管理档案内的作业小班位置、绿化方式一致。 (三)县级自评要求。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报告、作业设计及变更、资金下达与支付文件、施工记录、采购与进场资料、监理资料、巡护管护记录等凭证材料。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要参与、指导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认真开展项目任务完成情况(任务完成率)、建设质量情况(核实合格率)和资金使用情况(下达及时性、拨付合规性、使用规范性、资金支付率及支出责任履行)评价,发现问题,应立即组织整改完善。 (四)省级复评安排。省林业局根据国家国土绿化项目质量评价管理规定(试行)和落地上图管理规定(试行)要求,2024年“双重”项目和2024年中央油茶示范项目按项目数量实行全面复评,全图斑内业审查,外业抽查比例不低于上图面积的10%。2024年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油茶补助项目和2023-2024年国家储备林项目,按比例抽取检查县,外业抽查比例不低于上图面积的5%。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纳入2025年省级林业资金绩效评价。全省年度国土绿化任务省级验收,在国家项目省级复评基础上,重叠县原则上不再开展外业检查。 三、切实加强国土绿化项目实施管理 (一)突出作业设计核心地位。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作业设计在国土绿化项目实施中的核心地位,将编制报批作业设计作为项目组织实施的前置条件,严禁先施工后设计和边设计边施工。经审批的国土绿化项目作业设计,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按规定履行变更或备案程序。作业设计编制应当落实全面现地踏查要求,执行国家和省技术规程(规定),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业务指导,在作业设计合理性评价时适当抽取地块开展现场核对,及时发现作业设计与现地不符、设计内容不规范等问题,保障作业设计质量。 (二)落实作业设计审批流程。作业设计须经审批后方可实施。审批前,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应会同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开展国土绿化项目作业设计用地会审,出具用地会审意见。非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作业设计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出具作业设计合理性评价意见,作为审批依据;属县级林业部门审批的,审批内容应体现合理性评价要求,不需另附合理性评价意见。 (三)加强项目实施质量监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严格落实按作业设计施工要求,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经审批的作业设计对施工阶段、检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监理。要加强对监理单位监理情况的日常指导与监督,切实发挥项目监理作用。要重点加强项目实施中作业地块位置、培育株数、采伐蓄积与强度、苗木总量与要求、造林成活率等核心内容与作业设计的一致性审核,确保项目实施质量。 (四)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林草局和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项目全流程管理、加强国土绿化资金项目管理若干措施、加强行业监管要求,以及各类项目资金管理规定,确保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与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重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或作业设计)使用资金,建设任务、支出内容和资金安排不得超出已纳入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内容,严禁骗取、套取、挤占、截留、挪用中央财政资金。要规范项目招标采购与检查验收,加强资金监管,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加快预算执行。要按规定足额保障项目作业设计、施工监理经费,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四、系统谋划2026年度国土绿化重大重点项目 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主动对接服务国家和省重大生态建设战略,立足“十五五”规划,围绕美丽林相提升、乡土珍贵树种发展、和美乡村建设,加强国家“双重”项目、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国家储备林项目、省级以上财政补助项目的谋划与申报。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项目由市级统筹申报的要求,创新构建市、县协同管理机制,精准掌握辖区内宜林空间、退化林和中幼林资源本底、珍贵树种和储备林建设适宜空间,主动谋划、储备、实施2026年度国土绿化重大项目;要强化国土绿化项目建设与种苗生产保障衔接,在项目申报同时科学测算2026年度用苗需求(含树种、规格、数量),落实订单育苗机制;要加强项目管理与林业重大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衔接,严格落实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规定以及“510·清干净”除治技术要求,确保涉松项目施工后疫木无害化处理到位,为“十五五”全省全面推进国土绿化项目化管理、深化科学绿化管理机制、实现良好开局奠定基础。 浙江省林业局 2025年6月1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