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浙江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审批工作方案(试行)》《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审批工作规程>(试行)的函》等相关规定,现将《普陀山风景名胜区龙沙片区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4月8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联系人:梁爽,电话:0571-87399035,邮箱:liangshuang2025@126.com。 附件:《普陀山风景名胜区龙沙片区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版)(征求意见稿)》.rar 浙江省林业局 2026年3月25日 征集调查结果:未收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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