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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资环〔2022〕12号
各有关市、县(市)财政局、林业主管部门: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0〕2号),现将2022年第二批省级林业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相应增加你市、县(市)2022年“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预算指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一并下达你市、县(市)2022年度省级林业专项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
请各地严格按照浙财建〔2020〕2号文件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加快资金执行进度,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1.2022年第二批省级林业专项资金分配表.xlsx
2.2022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xls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
2022年3月21日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PDF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