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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双龙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30日(自2026年3月17日起),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联系人:宋松松,电话:0571-87399031,邮箱:1984492936@qq.com
附件:《双龙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征求意见稿)》.zip
浙江省林业局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