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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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召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会

 
 
发布日期:2025-12-1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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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改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强村富民工作现场会精神,12月5日,湖州市政府召开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会。

  市委常委、副市长许峰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林业局副局长陆献峰到会指导。市林业局负责人传达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强村富民工作现场会精神、通报全市集体林改工作情况,并部署林业重点工作。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超主持。

  会议指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林业局等上级部门的悉心指导下,湖州市紧扣“权属明晰、资源盘活、规模经营、惠民增收”四大核心任务,确权基础进一步夯实,利用效能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进一步壮大,价值转化进一步突显,深化林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十四五”以来,森林蓄积量年增率5.3%,居全省前列。2024年,全市林业生产总值820亿元,居全省第二;林下经济超125亿元。全市累计培育专业合作社221个、家庭林场319个、林业大户524户,联动农业带动全市村均增收近56万元。

  会议强调,全市要聚焦“提质、兴业、利民”三大目标,持续纵深推进改革,实现生态美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深化林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是服务国家战略,守牢生态安全底线的题中之义;是推动乡村振兴,激活山林资源价值的关键举措;是聚焦提质增效,破解林业发展难题的现实需要。要以深化改革破解发展瓶颈,回应群众期盼,扎实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要明确重点任务,切实推动林改工作走深走实。锚定“十五五”期间总目标和2026年重点任务,努力把湖州打造成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标杆,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全面形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可持续发展的湖州实践样板。要聚焦“闲置山林谁来经营”,进一步激活改革动力;聚焦“钱从哪里来”,进一步激发金融活力;聚焦“单家独户怎么办”,进一步激发市场潜力;聚焦“生态产品价值如何实现”,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要健全机制,切实形成深化林改的强大合力。做到工作协同更强化,政策保障更有力,改革氛围更浓厚,督导检查更深入,努力走出一条拓宽“两山”转化、提升共富水平、实现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全新路子。

  会议解读了我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关键任务。会上,安吉县、长兴县、浙江农商行湖州管理部、市自然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作交流发言;吴兴区、南浔区、德清县、南太湖新区作书面交流。

  各区县政府(南太湖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市林业局分管负责人、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区县林业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湖州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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