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业主管部门,省级有关单位:
随着林业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我省在森林培育、生态保护修复、自然保护地建设、调查规划、综合开发利用等领域科学技术不断进步,林业工程技术被赋予更多高新技术的特征,亟需造就和培养一批林业工程技术队伍的领军人才,不断充实林业工程技术高层次人才队伍。根据国家有关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8〕4号)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聘改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110号)精神,结合我省林业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林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办法,开展林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林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方式
为创新人才评价体制,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以品德、能力、业绩等为导向,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使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林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采用单位推荐制与专家举荐制相结合的方式。企事业单位采取单位推荐制,单位推荐可将人才评价与使用紧密结合,满足用人单位用好、用活人才的需要。按标志性业绩成果申报或高技能人才申报的人员采取专家举荐制,举荐须符合林业事业发展的方向,从专家的视角对评审对象的业务能力和取得的业绩进行客观评价,荐贤举能、优中选优,评出真正的林业工程技术领军人才。
二、林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要求
(一)林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二)林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对象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申报评审的,推荐单位应按评聘结合要求履行竞聘推荐程序,并要对评审对象进行排序后上报。采取专家举荐方式申报评审的,评审对象需获得三位专家的举荐方为有效。举荐专家必须为行业内正高级专家,每位举荐专家每年可举荐一位评审对象,并对举荐行为负责。
(三)林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对象,应填写《浙江省林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对象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由所在单位予以确认;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四)评审对象填写《推荐表》时,必须附上重要科技奖项获奖情况,主持重大项目、课题、科研等实施情况,获得新品种、良种,发明专利,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以及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
(五)为保证评审对象材料的真实客观,推荐单位要在《推荐表》中对评审对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评审对象的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等方面签署审核意见。按专家举荐方式申报评审的,还需提供三位举荐专家填写的《浙江省林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专家举荐表》(见附件1)。
三、林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参加评审的评委必须准确把握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标准和条件,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客观分析评审对象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发扬民主,充分讨论,科学评价评审对象在林业工程领域的成就和贡献。
(二)坚持注重业绩原则。评审对象从事工作领域中,注重应用性研究、推广,在美丽浙江、乡村振兴、兴林富民、林农致富奔小康等方面,具有显著的突出业绩,同行公认,群众好评,有获得感。
(三)坚持向基层一线倾斜原则。在坚持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前提下,应特别关注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的优秀林业专技人员;要始终注意评审对象的年龄结构,积极优化正高级工程师队伍结构。
(四)坚持评审保密原则。评审过程中发表的意见及讨论情况,对外必须保密。
四、其他事项
(一)设立浙江省林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浙江省林业局。
(二)组建浙江省林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由行业内正高级专家担任,同时吸纳高校、科研院所本专业的专家组成。每年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若干成员,组成不少于17人的执行评审委员会,承担我省林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三)信息公开。浙江省林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知、评前评后公示、结果公布等相关信息将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江林业网”集中发布。
(四)职称证书发放。浙江省林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至浙江政务服务网“高级职称与专技考试”栏目,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五)评审工作需遵照《浙江省林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见附件2)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以便修改完善。
附件:1.浙江省林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专家举荐表.doc
2.浙江省林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doc
说明文件:关于《浙江省林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编制说明.docx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林业局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