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3号)要求,近期我局联合省财政厅对2023年度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衢州市中央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基建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予以公开,详见附件。
附件:1.浙江省2023年度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自评报告.docx
2.浙江省2023年度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3.浙江省2023年度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docx
4.浙江省2023年度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5.浙江省衢州市2023年中央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自评报告.docx
6.浙江省衢州市2023年中央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7.浙江省2023年度林业中央预算内投资(基建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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